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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2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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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规制”胜过事后监管

  周家和

  近期,针对部分语音社交软件和涉“深度伪造”技术的应用未履行安全评估程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公安部指导各地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约谈了映客、小米、快手、字节跳动、鲸准数服、云账户、喜马拉雅、阿里巴巴、网易云音乐、腾讯等11家企业。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督促这些企业认真开展安全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和措施,并对安全评估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有效整改,切实履行企业信息内容安全主体责任。

  近几年来,一些涉及“深度伪造”技术应用的如唱歌类、一对一语音聊天室等方式的语音社交类软件开始涌现,成为不少年轻群体的社交新选择。目前,用于休闲娱乐的这一类软件,比较常见的还是国外的软件。这次约谈释放了一个比较明确的信号,就是在这一新技术新应用尚未在国内造成较大影响的时候,监管部门提前介入,给企业打“预防针”。

  所谓“预防针”,就是提前划出“红线”。明确要求“深度伪造”技术禁止用于虚假新闻信息传播和制作,同时对非真类音视频要求进行明确标识,要求相应平台进行安全评估,部署相应检测和鉴别技术。这就不同以往的事后监管,而是将监管前移至“事前规制”。

  防范“深度伪造”技术滥用,就要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诚然,事中、事后监管对“深度伪造”技术滥用行为进行打击处罚固然重要,但“事前规制”的前瞻性监管更为重要。有利于督促互联网企业通过约束自律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整改安全问题,切实履行信息内容安全主体责任。

  约谈互联网企业,共同维护网络传播秩序,营造良好网络生态,将事后监管前移至“事前规制”,可以说是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理念的创新,有利于提高监管实效和质量,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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