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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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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减肥”:减腰包不减体重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肖祖华

  连日来,湖南日报社推出全媒体3·15消费维权线索征集,不少消费者投诉一些商家搞“套路减肥”,一步一个陷阱,每一步都诱导你消费,一个开始说只要几百元的减肥套餐(产品),最终变成了几万元的消费,减肥效果没有达到,腰包倒是减了不少。记者梳理发现,2020年,仅在新湖南客户端湘问频道,消费者针对“套路减肥”的投诉就超过300条。

  李女士投诉:“在网上看到纤译健康减肥中心的奥利司他减肥胶囊广告,业务员表示,只要598元,想减哪里减哪里,想减多少斤减多少斤。但使用该产品后,我感觉没什么效果,他们就安排了一个号称‘五星级营养师’的人给我服务,说我情况特殊,身体四大排毒系统都堵了,要先调理身体,收费3000多元。但一段时间后,还是没有明显效果。该营养师又说,调理期结束才能进入减重期,需要交费1万多元。我又凑了1万多元给他们,用了他们的产品一段时间后,效果依然不明显。他们说,上次的产品只是减内脏脂肪,还需要继续减皮下脂肪,还得交款9800元,如果不继续做的话,不仅达不到效果,还会有各种危害。我只得又把钱打给他们,但还是完全没有效果。我找他们理论,他们可能觉得从我这拿不到钱了,就完全不搭理我了。”

  朱女士也有类似遭遇,她在网上看到一款碧迪牌秀尔茶广告,说可以减肥,1180元,保证3天就可以瘦几斤。但交完钱后使用了5天,没一点效果。然后商家换了一个号称“专家”的人给朱女士进行分析,说朱女士缺酶,要调理。在反复劝说下,朱女士花2680元买下了一款调理产品。调理完,“专家”又说要买分解脂肪的产品。“我感觉他们就是一步一个陷阱,不停地问你要钱。希望你们能曝光这种商家,退回我的损失。”朱女士气愤地说。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李健律师说,以上案例中,如果消费者有确凿证据证明商家宣传与实际效果不符,商家则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有权向消协和工商部门投诉,要求依法查处。李健律师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时一定要仔细辨别,同时对商家承诺的功效应当通过文字方式予以约定,这样才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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