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厅长 石建辉
一、2020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迎难而上,担当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应对罕见汛情冲击,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收入3008.7亿元,增长0.1%,为调整预算的100.1%,实现了由负转正的预期目标;加上中央补助、一般债务收入等,收入合计9744.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02.7亿元,加上上解中央、一般债务还本等,支出合计9744.3亿元,收支平衡。
省级地方收入341.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一般债务收入等,收入合计6133.6亿元。省本级支出1095.7亿元,加上上解中央、一般债务还本等,支出合计6133.6亿元,收支平衡。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规模方面,地方收入完成3008.7亿元,增长0.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税收2058亿元,下降0.2%,加上按照留抵退税分担机制调库给中央部分,实际完成2074.7亿元,增长0.6%。质量方面,坚持做实非税收入,全年完成950.7亿元,占地方收入比重31.6%,排全国第12位,为多年来最好水平。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02.7亿元,增长4.6%,其中民生支出5919亿元,占比70.4%。
转移支付和新增债券执行情况:2020年,中央共下达我省各类补助4191.5亿元,比上年增加497.8亿元,增长13.5%,是近年来增量最大、增幅最高的一年。同时,争取新增债券1749亿元,增长54%;抗疫特别国债228亿元。三块资金合计,比上年增加1338.8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3856.6亿元,加上新增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共5591.6亿元,同口径增长27.6%。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收入335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合计5400亿元;支出4157.2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结转下年等,支出合计5400亿元。
省级收入17.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专项债务收入等,收入合计1846.5亿元;支出34亿元,加上补助市县、专项债务还本等,支出合计1846.5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收入111.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合计114.2亿元;支出41.4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等,支出合计114.2亿元。
省级收入33.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0.4亿元,收入合计34亿元;支出6.2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市县等,支出合计3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收入3047.7亿元,支出2902.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380.8亿元。省级收入1523.3亿元,支出1485.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443.2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0年底,全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1814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的债务限额12160.9亿元以内。
二、2021年省级预算草案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坚持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坚持积极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提升统筹配置资源能力,切实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努力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着力保障好“三高四新”战略、基本民生、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均衡发展等重点支出,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十四五”开好局提供坚实保障。
主要支出政策如下:
1.精准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完善监控信息系统,增强直达机制政策效果。合理确定减税降费力度,充分释放减税降费红利。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投向结构,推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更好发挥专项债券作用。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相结合,协调运用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撬动社会资本,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贯彻落实。
2.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用好基建投资、政府债券等资金,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支持重点领域补短板,推进“两新一重”等重大工程建设。支持餐饮住宿、文化体育、家政等服务消费提质扩容,鼓励电商消费等新业态发展。加大交通、产业等领域重大项目支持,加快构建“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区域经济发展格局。落实“房住不炒”要求,支持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3.聚焦支持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持续实施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继续实施企业技改税收增量奖补等政策,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支持引进培养高水平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大研发奖补力度,建设国家级自主创新科研平台,提升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支持湖南自贸试验区加快建成“三个高地”形象集中展示区,全力保障黄花机场改扩建,支持办好第二届中非经贸博览会,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4.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为本,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70%以上。统筹用好就业补助等资金,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加大教育投入,缓解学前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缩小城乡教育条件差距,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支持国家和省内区域医疗中心、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大投入与完善制度同步,保障低保、特困、流浪乞讨、孤儿等群体基本生活。支持文体旅游事业融合发展。
5.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460万亩,继续实施产粮大县奖励政策,推进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建设,保障粮食和种业安全。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优化结构,高质量发展。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扶贫投入、政策总体稳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接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特色风貌。
6.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以“一江一湖四水”为主战场,打好蓝天净土碧水保卫战。支持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工程,建立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推进省级生态廊道建设,巩固长江禁捕退捕、野生动物禁食退养工作成果。继续推进省内和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兑现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政策,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快建立多层次补偿机制。
收入预计及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2021年全省和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按地方收入增长4%、地方税收增长6.4%以上安排,全省地方收入预计为3129亿元,其中省级地方收入预计为355.2亿元。
省级地方收入355.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市县上解等,收入合计4079.6亿元;省本级支出1015.1亿元,加上上解中央、补助市县等,支出合计4079.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省级收入21.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市县上解等,收入合计80.3亿元;支出20.8亿元,加上补助市县、结转下年等,支出合计80.3亿元。
全省收入3225.5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合计3677.6亿元;支出2822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等,支出合计3677.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省级收入25.4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合计31.9亿元;支出12.4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市县等,支出合计31.9亿元。
全省收入63.7亿元,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合计78.3亿元;支出37.2亿元,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等,支出合计78.3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省级收入1554.6亿元,支出1686.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311.6亿元。全省收入3157.7亿元,支出3154.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38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