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奕楠 黄利飞
通讯员 刘泉子
“问题全发现、分级全立案、限期全调整。”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以严监督有效制止用地“乱象”。
近日,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局局长李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着力构建“1+6”自然资源执法保障体系(“1”是指以“月清三地”工作机制为重要抓手的自然资源部门执法监督,“6”是指构建与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社会诚信6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较好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良好秩序。
省厅直接核查卫星图斑
1月8日,省自然资源厅月调度会如期召开。自2020年2月以来,每月上旬的这一会议已成惯例:清理上个月新发现的撤批土地、闲置土地、违法用地问题,简称“月清三地”。
基于“1﹢N”卫星监测体系,当月发现的疑似违法问题无处遁形。“以前每年进行一次卫星遥感影像图片拍摄,现在每月一次,及时、准确提取变化图斑。”李建国说,对提取的变化图斑,进行合法性判定,形成违法问题清单。以往,变化图斑的核查以属地为主,上报省厅后进行抽查,而2020年改为省厅直接到现场核查所有变化图斑,实现早发现、早制止。
根据今年1月调度会上发布的数据,在去年12月31日前应月清到位871宗,已立案月清809宗,立案月清率92.88%。
“新的督察执法方式有效地遏制了违法用地,耕地保护督察整改率提升到99.21%。”李建国告诉记者。
联合执法,提升办案效率
2020年初,花垣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花垣镇者仁村村民石大毛非法占地建设经营砖厂,违法占地12.7亩,其中耕地11亩。该局对石大毛违法用地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对占用的土地恢复原状,但石大毛并未及时执行。
2020年6月19日,湘西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确认石大毛非法占用土地的事实,8月14日将该情况定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检察院的介入提升了案件办理效率。日前,省自然资源厅已派员实地调查,确认石大毛已对违法占地开展修复。
2020年6月,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以检察公益诉讼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对违法占用耕地10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违法问题,且违法主体为市场主体的,一律移交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今年已移交12宗。
自然资源系统与多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结束了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单打独斗”的局面,纪检监察、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社会诚信六部门各尽所能,一同为保护自然资源“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