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林,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湖南岳阳人,省委党校函授本科学历,经济管理专业毕业,高级会计师。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第十二届省政协副主席,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主要经历:1983年7月至1985年5月,省财政厅企财处干部;1985年5月至1986年4月,省财政厅商贸处干部;1986年4月至1988年5月,省财政厅商贸处副科级干部;1988年5月至1992年11月,省财政厅外经处正科级干部;1992年11月至1995年4月,省财政厅外经处副处长;1995年4月至1997年6月,省财政厅外经处处长;1997年6月至2000年10月,省财政厅外经处处长、省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主任(兼)(其间: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2000年10月至2002年9月,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处长;2002年9月至2003年4月,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2003年4月至2004年4月,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纪检组组长;2004年4月至2009年3月,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9年3月至2011年12月,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湘潭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2012年1月至2016年3月,湘潭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2016年3月至2017年3月,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2017年3月至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2021年1月,当选第十二届省政协副主席。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届省委委员,第十二届省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