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国家战略发展目标之一,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占领市场能力、国际竞争力,助推企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从全球来看,新型研发机构已成为新经济时代引领科技研发、促进硬科技创业的重要载体。从国内来看,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发展面向市场的新型研发机构”;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各省区市相继出台相关政策,并涌现出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西湖大学和之江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载体;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当前,我省应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为打造“三个高地”、践行“四新”使命夯实科技基石。
——统筹部署,全面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以“引进共建”为主导。围绕湖南战略性支柱产业,吸引国内外一流高校、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来湘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或与省内高校、科研机构等联合组建具有“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特色的新型研发机构。
以“优化提升”为要义。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开展体制机制和治理模式创新,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推动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产学研用创新联盟、行业协会和投资机构等向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提升;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等研究开发;建立公共技术创新平台,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提升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以“孵化培育”作支撑。坚持开放协同,鼓励和支持本地龙头骨干企业、中小科技企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创业团队等牵头或参与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用“天使投资”理念推进科技创新,专注科技成果高质量转化,发展“小巨人”“独角兽”企业,促进新旧动能转换。
——打造标杆,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公司化市场运作模式。
应按照《湖南省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湖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坚持“有能者多支持,少能者少支持,不能者不支持”的分类扶持原则。对全省新型研发机构综合竞争力进行评价,选取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有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机构进行重点扶持。结合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的目标,对标世界一流,总结先进研发机构发展经验,将这类机构打造成全国乃至全球新型研发机构标杆,并推广其发展模式。
新型研发机构应向投管分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方向协同产业升级,将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有机融合,实行“双轮驱动”。其科研成果必须面向市场,加快新技术的产业转化,以迅速拉动湖南传统行业的转型升级,同时有效解决科学研究与产业脱节的“两张皮”问题。
——提升平台,集聚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
创新人才是高科技领域竞争的关键所在。近10年来,湖南各级政府、机构、企业等纷纷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力度。省委组织部出台了《湖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2018)》《湖南省企业科技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20)》,实施创新科研团队引进计划、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等;各市州推出“人才新政”,吸引了“海外兵团”“国家队”、省外各大高校院所人才前来发展科研事业,为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创造了必要条件。
进入“十四五”,我省对高端人才数量、素质等有着更多更高要求。为此,应在新型研发机构实行多样化聘用管理机制,通过顾问指导、兼职、聘用、咨询、承担课题等灵活方式,依托重大人才工程、高水平论坛、定向邀请、全球化招聘等多种渠道引进和集聚人才;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尽早摸索出一条可复制推广的具有湖湘特色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为人才创造更多施展才干的机会,吸引企业和广大科技人员参与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运行实践中。
(作者系湖南碧臣环境能源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教授级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