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苏莉 陈奕樊
走过危机与矛盾叠加、挑战与磨砺并行的2020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收获满满:
全年共制定修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18件,打包修正55件、废止9件,审查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36件,审查批准废止单行条例1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1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2次,审查报备的规范性文件93件;作出决议决定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次。
“越是在艰难的时候,越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用实际行动讲好党言党语和法言法语,持续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大战大考中彰显人大担当作为
2020年,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省人大常委会着力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第一时间启动修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新条例确立了我省全面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的制度。这一举措,释放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强烈法治信号,也是我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在疫情防控的大战大考中,湖南中医药焕发新的生命力。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于2020年9月正式出台,明确建立健全中西医结合的防控机制,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运用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
除了疫情防控,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全省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决战脱贫攻坚、保障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提供法治保障,充分彰显了湖南人大的担当作为。
助力提升决战脱贫攻坚的质量和成色。听取和审议全省脱贫攻坚情况报告,开展稳就业保民生专题调研,跟踪监督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保障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审议通过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项工作报告,跟踪监督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
督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议通过土壤污染防治法办法,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指出26项问题,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织密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网。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接续推动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在回应社会关切中践行人民至上
“化解‘大班额’的成效如何?”“‘入园贵’‘就学难’等问题是否破解?”……2020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工作开展专题询问,“问”出了实效。会议现场,省政府承诺将把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同时,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衔接起来,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布局。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回应社会关切中践行人民至上,擦亮为民服务的底色,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审议通过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制定全国首部现场救护条例,听取和审议全民健身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审议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办法等,更好满足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让民生工作更有“温度”。
着力推进监察和司法监督工作。组织特约监察员中的省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工作。持续紧盯“执行难”问题,跟踪关于推进人民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决议的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决议的落实情况,更好维护公平正义。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法治湖南建设,制定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对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开展专项评议。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出关于调整全省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在深化拓展中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老集镇提质改造项目满意51票,基本满意2票,弃权3票……”2020年12月6日,在汨罗市屈子祠镇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56名镇人大代表听取镇政府推进民生实事的情况报告,并对推进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这是继2019年该镇实施代表票决制试点后,镇人大代表第二次用手中的选票跟踪监督民生实事进度。
人大代表票决政府民生实事,已经成为我省越来越多乡镇人大会议的“标配”。省人大常委会扎实推进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全省14个县市区在县级层面展开探索;1127个乡镇推行票决制,全省共票决民生实事3001件,推动民生实事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通过积极探索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也调动了人大代表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
2020年6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把代表票决制的有关内容写进了条例,通过立法将代表票决制的成功经验予以固化。
为了充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省人大常委会认真督促代表议案建议落地见效。强化代表建议“大督办”工作格局,坚持主任会议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对口督办、工作机构专责督办。2020年,1469件代表建议全部按时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解决率有新的提高。
推动领导干部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常态化长效化,32位在职省级领导干部代表全部深入基层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收集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151件,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代表小组活动推动解决了基层的普遍性难题,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提升主题活动实效,创造湖南经验,打造具有湖南辨识度的人大代表工作特色品牌和亮丽名片。
在守正创新中提升工作质效
“坚持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决扛起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过去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建设政治机关的全过程各方面,着力讲好党言党语和法言法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常委会机关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单位。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改进和完善常委会工作机制,强化人大工作协同联动,在守正创新中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出台完善省本级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的意见,规范立项、起草、审议、论证、评估各项工作,建立立法工作发言人制度,搭建地方性法规征求意见平台,让立法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实行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有机结合,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加强对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履职的领导,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专”的优势。
推动建立长株潭三市人大工作协作机制,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联席会,在立法协同、规划对接、生态保护、交通建设、民生保障上加强制度性协作。探索流域立法合作,增强立法的系统性、协调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