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20日讯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孙宸)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省当年平均农村低保标准实际达到5003元/人,超过指导标准1003元;月人均救助水平实际达到251元,超过任务目标38元,年发放低保金约42.8亿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连续3年提高农村低保救助水平,并将其列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全省农村低保指导标准提高至4000元/年,月人均救助水平不低于213元,上一年农村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高于上述标准的地区,应当确保2020年农村低保标准和月人均救助水平只升不降。
各地严格按照省定标准加强低保提标民生实事的完成进度,按月及时向省民政厅报送调整情况,省民政厅联合多部门开展实地督查,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督促督导。全省设立170个热线电话,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求助,确保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耒阳市坛下乡寨下仙村54岁残疾人文昌会,一家5口人3个残疾,当地民政部门联合其他部门,为他家办理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并帮助他承包鱼塘养鱼,解决农产品销路,为他的小女儿争取到贫困生教育补助,2020年底文昌会家庭实现脱贫。
我省还针对新冠疫情影响,及时启动了社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2020年为1873万低保户、特困户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1亿多元,保障农村低保等重点人群基本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截至2020年12月,我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48.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