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1日讯(记者 彭雅惠)今天,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举办了第十一期二次开奖活动,755名消费者喜提175.6万元奖金。
为激发全省消费热情,调动消费者索取发票积极性,我省自2020年1月开始举行“发票有奖”活动,除购买不动产以外,任何消费者在我省消费100元及以上,索取购买方名称为自己真实姓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就能得到三次获奖机会。其中,二次开奖在每个自然月结束后第10天(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定期开奖,每期新设置611个奖项,分为3个中奖等次。由于发票票面金额每增加100元,增加一次摇奖机会,单张发票在当期二次开奖时可多次中奖,但只能中奖一个且奖项从高,同时中多个奖项而作废的奖项和奖金,自动累积到下一期奖池,增加下一期相应奖项设置和奖金额度。
此次二次开奖活动产生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二等奖11名,单个奖金2万元;三等奖743名,单个奖金2000元。中奖者须在开奖之日起6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电子普通发票需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打印件),与本人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到省内任一县级税务局的征管部门兑奖。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表示,本月下旬将举行2020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三次开奖现场开奖活动,2020年内成功参与过二次开奖且三次开奖现场开奖前未作废、未冲红的发票,均有机会参与开奖,每一位中奖者都可获得50万元奖金。2021年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还会继续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