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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 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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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0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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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态文明建设新作为筑牢制度保障

    张四梅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要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提出了“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远景目标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重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等“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落实这些目标,湖南要制订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展现新作为提供制度保障。

    明责知责强意识。一是强化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领导干部作为一个地方重大事项的决策者,对生态环境负有重大责任,必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二是明确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责任。生态环境保护是个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和领域众多。一方面,尽快出台边界清晰、分工合理的政府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监管职责、监管依据、监管事项以及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等,划清担负环保责任各部门的权力和责任,明确其边界职责。另一方面,要建立常态化的跨部门协调机制,协调各方力量合力攻坚。三是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企业环境保护的责任。一方面,通过各种宣传宣教活动提高企业认识,主动依法担起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另一方面,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重点监测与督查,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四是激发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责任。不断健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相关制度,利用各种媒介,尤其是自媒体,通过宣传教育、信息公开、多方沟通、公众评议等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执法,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监督作用。

    考责审责明方向。考核评价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指挥棒”,只有不断优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才能真正落实责任,从行动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完善任务导向的目标考核体系,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更加细化的具体减排指标、环境质量改善等具体任务指标、五年规划中的约束性指标以及其他专项考核。二是优化领导干部生态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文明指标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逐步提高综合考核中的生态比重。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得好的干部予以重用或提拔。三是实行差别化政绩考核制度。逐步改变自上而下的统一考核制度,不同主体功能区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如一些重点生态功能区着重于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四是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内所辖区域内的自然资源资产变化情况进行审计,综合评价干部任期内的自然资源保护情况。

    履责尽责激活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关键是通过各种方式推动各类主体履责尽责。一是利用财政资源等推动政府履行主导责任。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对未完成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的或对超过国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酌情减少相关财政预算,并对相关项目依法实施区域限批,以此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时刻绷紧履职尽责这根弦,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力度。二是通过严格执法督查与财政奖惩政策,推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问责追责促落实。一是从严进行政治追责问责。生态文明建设是全党和各级政府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切实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对党政部门破坏生态环境或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力的行为,进行政治追责问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尤其是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考核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强化经济法律追责问责。严格实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企业和社会个体在生产生活中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等进行经济法律追责问责,提高生态环境损害成本,根据损害程度赔偿损失,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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