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琼引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网络强国战略目标10周年,也是我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30周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指引下,我国网信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探索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治网之道,为解决当前网络失信问题、加强网络安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科学方向。
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针对网络治理能力不足问题,必须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旗帜鲜明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正面舆论导向和信任价值取向,维护网络信任生态。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筑牢党组织公信力。网络已成为意识形态斗争最前沿,网络是最大变量,绝大部分网络安全问题均是意识形态问题。守护国家主权和政权安全关键在于赢得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必须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和方略,加强党中央对网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网信事业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正面舆论导向,筑牢网络信任阵地。针对网信事业发展短板,针对一些媒体仍未能紧跟信息时代步伐的问题,继续巩固和拓展主流媒体通过正面舆论引导,加强学校诚信教育、信任理论研究等形式,构成网络红色地带,敢于直面和转变由网民负面言论导致的网络黑色地带,同时防止中立灰色地带黑化。
坚持信任价值取向,筑牢网络信任共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凝聚亿万网民,深入开展网络信任教育,不断推进网络信任教育形式创新,建立网络信任道德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网络道德之中,用信任规范感召和约束网民,净化网络风气,帮助人们树立正确的网络信任观,培育网民信任品格。
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中确保网络社会健康运行
网络失信不仅破坏网络社会秩序,也冲击着现实社会秩序。必须坚持把依法治网作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基础手段,确保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平稳推进。
不断完善网络信任法律法规体系。我国网信法治建设取得了系列成就,已出台省一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等地方性法规,但网络失信仍屡禁不止。合理运用网络技术助力提升网络信任治理水平,在完善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规范网络交往行为等方面不断完善网络信任立法,为网络信任构建提供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坚持网络信任监管与网络社会服务并重。网信部门需要及时转变思维和转换职能,既充分履行在网络领域信任监管和网络空间失信治理上的主体职责,加强网络行业信任秩序监管职能,又切实发挥网络技术创新和网络社会服务职能,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在规范框架下有序发展,夯实网信群众基础,增强网信公信力。
深入开展网络公共安全知识和网络信任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如今,国家正从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推进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建设,按照政府引导、用户自愿原则推广网络身份认证应用。鼓励网络服务提供者支持用户使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去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做到网络主体自身可信,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守信互信 共践共行”技能。
坚持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面对网络失信全球性问题,应共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的网络综合治理格局。
加强国家信任系统设计。切实推进网络信任建设系统设计,使网络信任引导责任得以强化,使各级网信部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如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加强同共建国家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合作、网络安全发展等方面的沟通合作,助推建设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加强各国之间的网络互通、互助、互利和互信。
压实社会主体信任责任。高等院校、智库以及互联网企业等社会主体可充分发挥好信任监督作用,推进各个行业的网络行为自律,实现网络信任的共同责任清晰。比如互联网企业主体可充分发挥网络信任监督作用,推进网络行为自律,实现网络信任责任清晰。各级学校主体可积极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深化诚信教育,厚植网络信任根基,积极培育网络信任文化,让网络信任入耳、入脑、入心。
提高广大网民信任自律意识。现代网络意识规范有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和守约观念等,这与建设网络信任社会要求高度一致。信息时代呼吁信任建设,需要让守信成为网络共识和交往自觉。广大网民应践行信任理念,依法上网,安全用网,使信任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网络信任共推、网信安全共护、网络失信共治和网络成果共享。
【作者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博士,湖南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基地研究员。本文系2022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优秀青年项目“网络强国战略视域下网络信任危机的现实审视及其化解路径研究”(22B023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