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近年来,靖州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狠抓前端化解“止于未讼”,紧盯源头预防“止于未发”,打造“法院+”的联调法治实践。
党建赋能,筑牢基层治理组织堡垒。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特征和优势,无论时代如何变迁,党的领导始终是“枫桥经验”生机盎然的关键所在。靖州法院坚持把“支部建在法庭上”,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实现多元化解纠纷。
强化联动,打造多元解纷立体矩阵。“枫桥经验”的根本特征是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确保问题不扩大,矛盾不上交。靖州法院主动融入当地社会治理大局,发挥法院专业优势,深入参与基层多元解纷工作格局,将司法服务从“法院大楼”延伸到“田间街巷”。党委统筹主抓。创建“法庭+N”多元调解机制,切实用好“寨佬乡贤—法官工作室—诉前调解员”三级过滤模式和“三进”机制。推动网格升级,激活基层“神经元”。对辖区人民调解员开展常态化、专业化业务指导,提升人民调解员专业技能。延伸审判职能,司法建议开良方。聚焦社会治理短板,如婚恋关系纠纷、征地拆迁纠纷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基层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来自基层群众的智慧,利用好基层资源,有效弥补疏漏。
与民共情,彰显“如我在诉”人文情怀。靖州法院坚持与民共情,以程序优化推动降本增效,实现判决实质公平。繁简分流。组建速裁法庭,指派速裁团队入驻综治中心,推动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设立“专区”。在各法庭设立“街坊议事厅”,开展苗侗双语特色司法服务;设立“暖心室”,化解邻里嫌隙、家庭隔阂,将“糟心事”尽付茶余饭后、邻里笑谈。关切民意。结合群众生活生产、企业务工生产、“春耕秋收”农忙等实际情况,严格落实驻庭制度,坚持错时办案和巡回办案,利用“周末、夜间”法庭,随时响应群众关切。将法律法规与民族习俗深度融合,依托乡贤寨佬等各方资源开展纠纷调解,实现依法治理和当地民俗制度有效治理的有机结合,有效促进了民族地区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在基层治理过程中,以人民利益为核心,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才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地解决矛盾纠纷,让群众心服口服。
(作者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