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英
有网友向媒体披露,“放假回家发现妈妈为微短剧付费越来越多,最近半年保持着6000元/月的付费频率”。
随着我国老年人人数的不断增加,帮助老年人步入数字时代,适应数字化生活是建设“适老”社会的应有之义,但“适老”不能变成“坑老”。随着微短剧的快速发展,不少老年人沉迷其中,更有部分平台利用数字鸿沟,精准“围猎”老年人,使得老年人被浮夸剧情和付费陷阱双双套牢。
今年5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指出一些短视频平台利用算法锁定老年人推送离奇、浮夸微短剧,然后再以极低价格诱导其继续观看并默认开通免密支付,随后按集扣费并自动播放下一集等,导致不少中老年消费者权益受损。
“适老”变“坑老”,如何应对?从法律层面而言,首先要畅通维权渠道。建立健全网络消费维权体系,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维权渠道,降低维权成本。
其次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快制定和完善网络消费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诱导付费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营造公平、透明的消费环境。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对于不尊重消费者“自愿”意愿的诱导行为,须让其付出违规违法成本。
有法可依还需执法必严。对于微短剧播放平台间相互引流、跳转,收费处处是坑等陷阱,检察机关要积极开展公益诉讼相关工作,推动微短剧营销推广和收费行为进入法治轨道。
微短剧作为数字时代的新兴业态,其伴随而生的诸多问题,对从业者、监管者、执法者都提出了新的挑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避免类似新兴业态变成“收割”老年用户的利器,还须更细、更快、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