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万丽君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提升信息化条件下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在思想上、精神上、文化上筑牢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文化领域治理面临的新形势,对文化领域治理提出了新要求。
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也是文化传播、治理迅速变革的时代。其中一个突出特征是,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场域主要汇聚在网上云端,网络成为文化治理重点关注的领域之一。当一个个热点新闻被广泛传播、一部部影视作品引发公众讨论,当国潮国风、网言网语、游戏动漫成为流行趋势,我们的时代文化也打上了鲜明的网络烙印。
网络传播带来的挑战亦是显而易见。传播渠道日益多元、文化供给丰富多样,高品质文化需求水涨船高;同时,泥沙俱下、参差不齐的内容抢夺“注意力资源”,主流文化也面临着“圈层壁垒”“信息茧房”等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与时俱进提高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壮大主流价值、主流舆论、主流文化,是一道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
汹涌而至的信息化浪潮,挑战着文化领域治理的能力与智慧,也为文化领域治理提供了新的平台和工具。一段时间以来,从利用先进算法整治编造网络黑话烂梗、规范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到通过技术手段打击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遏制“自媒体”摆拍造假之风,文化领域的一些乱象得到迅速处置与纠正,背后离不开前沿技术的赋能。这些实践也证明:深化对互联网时代文化发展规律的认识,因时制宜利用好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加强创新探索,便能不断增强文化领域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
此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文化体制机制改革作出了专门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加快”一词,凸显的正是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潮流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下,科学把握形势变化,不断提升文化领域治理能力,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