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公安成功破获一起销售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成分“西布曲明”的有毒有害食品案,抓获嫌疑人4人,涉案金额6万余元。
今年5月11日、5月23日,四川省陈某某通过微信先后向新晃步头降蒲某某购买减肥食品(非药品)两次,后产生不良反应,陈某某在网上购买相关试纸进行自检,发现该减肥食品内含有药物西布曲明成分,陈某某联系蒲某某理论无果,遂拨打新晃公安局电话报警。据此,新晃公安局对涉案物品进行扣押送检,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检验,送检的样品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根据《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的规定,明确包含了“西布曲明”。
针对这一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案件,该县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迅速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在掌握生产窝点、销售方式和渠道、嫌疑人活动情况等基本案情后,8月至10月,专案组雷霆出击,分别前往怀化及浙江等地实施抓捕行动。在多地警方的密切配合下,蒲某、吴某、孟某、刘某四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
经审讯,蒲某某依次从吴某某、孟某某、刘某某处购买“LS纤体酵素”,并以单价680元的价格销售,从中赚取差价获利。四人对长期销售含有“西布曲明”成分的有毒有害减肥食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起诉。
(陈 鹏 罗 洁 蒲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