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青青
近期上映的两部现实主义题材电影《出走的决心》和《野孩子》,一部讲女性困境,一部讲事实孤儿。这类贴近社会现实的题材具有天然的关注度和话题度,同样选择主人公的微观视角,同样折射出潜在的社会问题,但却在戏剧冲突的处理上采取了不同的做法。《出走的决心》和现实事件相比,弱化了矛盾冲突,而《野孩子》在社会事件翻拍的呈现上,则制造了一些人际关系间的冲突。
正所谓“无冲突不戏剧”,黑格尔曾经说过,“戏剧的动作在本质上须是引起冲突的”。戏剧冲突在作品中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人与自我的冲突、人与外部环境的冲突。在影视剧创作中,如何选择戏剧冲突的“普遍”和“特殊”?如何让故事主题和情节能够跨越文化、地域甚至时代被观众所理解并产生共鸣?主创们显然思考了这一问题。
《出走的决心》电影中并没有加入李红的原型苏敏遭受的家庭暴力情节,而是选择了更加具有普适性的方式来呈现主人公的人生历程,这种处理虽然牺牲了一些紧张感,但却让整个故事变得更加贴近现实,从而让人产生共鸣。
正如导演尹丽川所说,把家暴这类比较极端化的情节从男性角色身上拿掉,不制造过于强烈的戏剧冲突,是为了塑造一种更具有普遍性的人物。而全片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价值观上的冲突,不仅体现在李红个人观念和生活的转变上,还表现在李红与母亲、女儿、同事之间的主体意识,也更多地反映出整个社会中以李红为代表的女性群体困境,无论是作为女儿、姐姐、妻子、母亲,她们的自我需求永远排在末位。
与《出走的决心》不同,《野孩子》在处理社会问题上采取了较为克制的态度,反而加大了对人际关系间矛盾冲突的刻画力度。影片没有深入展现事实孤儿们犯罪的具体过程,规避掉了一些“不良社会影响”。一句“如果妈妈和哥哥只能选一个,你要选谁?”充当了全片高潮的导火索,最后轩轩选择了哥哥,一段深厚的兄弟情感在这场人为制造的戏剧冲突中凸显出来。这种处理方式为观众提供了温情体验,但在对现实问题的直面与批判上却少了力道。
作为现实生活中矛盾冲突的镜像反映,影视剧的创作过程必须遵循现实生活中矛盾冲突的发展规律,合乎内在逻辑。戏剧冲突的出现一是服务于主题,二是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戏剧冲突的“普遍”不仅仅表现在剧情表面的对立和对抗,更是承担了人物内心世界、价值观以及道德底线等深层次的、多维度的碰撞。而冲突主体、形式、意义的“特殊”使得叙事充满了张力,这些冲突叠加和深化,增加了故事的复杂性,也为观众提供了深刻的思考空间。
无论是《出走的决心》还是《野孩子》,它们都在不同层面上反映了当代中国社会中存在的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矛盾。前者侧重于女性群体的隐性困境,后者则唤起集体记忆,两者都试图寻找一种既能触动大众又能引发思考的叙事模式。在处理戏剧冲突时,“普遍”与“特殊”并不是绝对对立,反而相辅相成。而如何选择、如何用好,则是影视创作者们真正需要思考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