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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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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 司法救助为当事人解困
3年来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59件,发放救助金245.6万元

  湖南日报9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邹娜妮 通讯员 曾宇燕 段璐)“小袁的遭遇是不幸的,好在司法救助及时介入,给予她和家人温暖。”今天上午,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何晓燕走访看望正在上课的小袁。小袁在学校里活泼好学,一扫过去的阴霾,成为同学们公认的“开心果”。

  2年前,该县人民检察院在摸排司法救助案件线索中,发现未成年人小袁因被侵害致重伤,家庭困难无法拿出费用治病,亟须救助。该县人民检察院调查核实后,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申请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发放救助金12万元;衔接民政、教育、医保等部门给予后续多元帮扶,加大救助力度。

  针对司法救助主体单一、资金来源单一、救助方式单一的难题,新化探索“检察+N”救助模式,构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政府相关部门主导社会救助的多元救助模式。3年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受理司法救助案件159件,发放救助金245.6万元。

  该县检察机关横向聚集救助资源,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救助资金池,统一调配、合理分配;针对案件不同情况,纵向联动省市检察院,三级互动协作,达到救助效果最大化。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检察机关与民政、妇联、医保等多部门构建多元救助机制,通过解决低保、民政救济、安排就业岗位、纳入监测户帮扶、心理救助等多种方式,打通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之间的对接通道。

  为帮助更多困难当事人走出困境,新化还建立各业务部门线索移送机制,推动司法救助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采取办案人员先行审查、控申部门协同跟进、线索成案即时办理的“三步走”策略,前移精准救助关口,从被动救助向主动救助转变;充分利用检察案件管理系统,常态化筛查涉未成年被害人、困难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案件线索,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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