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振亚 龚雅丽
8月底,多位车主反映称,今年7月其小汽车被长沙望城交警暂扣期间,在车辆施救站被暴雨带来的洪水淹没、损毁,几个部门相互推诿,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落实,希望记者帮忙解决。
8月30日,在几位车主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长沙市望城区丁字镇的车辆施救站。只见,数十辆被扣车辆一字排开,无论是车辆外观还是内饰都能看出被洪水泡过的痕迹。车主刘先生说,今年7月因醉驾被交警行政拘留,车辆被暂扣期间遭遇泡水,按理说交警部门和施救站没有尽到保管义务应该负责,但找他们理论时却让找保险公司理赔。
车主邱先生也因酒驾被拘留、扣车,其刚买的价值30万元的红旗H9也在该施救站泡水。“才开了7天就被泡了,实在可惜!”邱先生说,更可气的是,事情发生后,多次与施救站交涉都让找保险公司理赔,而保险公司却给下达了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机动车被扣留、收缴、没收期间,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行政强制法》规定,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邱先生说,此后又去找交警部门交涉,也没有处理好。
记者在施救站采访时,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事发当天的强降雨十分迅猛,不到30分钟整个施救站就被淹了,根本来不及转移被扣车辆,车主的损失肯定要赔偿,但怎么赔偿需要进一步协商。
之后,记者来到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采访。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此事当地已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保险公司召开协调会并成立工作专班。因“泡水”的主要原因是高强度降雨,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并非保管不善,已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已购买车损险的车辆由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没购买车损险的由施救站先行赔付,车主因此产生的直接、间接损失也按照相关责任妥善处理。
9月12日,记者联系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后续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相关保险公司正在为17辆已购买车损险的车辆办理理赔手续;43辆未购买车损险的车辆,已妥善解决32辆,剩余11辆的赔偿问题也在积极沟通协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