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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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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岂能跳进烈士陵园

  曹灿辉

  近日,云南威信县扎西红军烈士陵园墓碑前多人跳广场舞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目前,当地已再次划分并公示了烈士陵园保护区、管控区,同时设立提示牌、安排人员巡查,并发布管理通告,明确规定“不得在烈士陵园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交际舞活动”。

  跳广场舞应分场合,烈士陵园应保持肃穆,这本是基本常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规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在烈士陵园墓碑前集体跳广场舞,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冒犯了烈士亲属和社会公众的情感,甚至涉嫌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广场舞跳进烈士陵园,也暴露出陵园工作人员日常巡查的疏忽和制止不及时、劝导不到位等问题。

  杜绝烈士墓碑前跳广场舞现象,首先要靠“堵”。烈士陵园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区域划分,制作提示标牌,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日常巡查,及时制止这类行为。如果劝阻无效,则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请求当地公安部门介入,依法处罚当事人,绝不姑息。另一方面要靠“疏”。应加强教育引导,增强民众历史责任感、民族自豪感和法律意识,共同营造尊重英烈、崇尚英雄的良好氛围。与此同时,相关管理部门应体察民情,加大公共健身场所增量扩容力度,引导民众在合适场所开展锻炼。

  (作者单位: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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