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时事·观点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4年08月23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防风险”不能等同于“避风险”

  羊长发

  笔者前段时间途经某地,正值汛期,当地一条沿河街道被淹,临街居民损失严重。经询问得知,本来这一带规划了一条数公里长的防洪堤,几年前还举行了开工仪式。但开工不久,由于投融资宏观政策收紧,当地政府将一批基建项目叫停,其中就有这个防洪堤建设项目,致使这一群众盼望多年的惠民工程成了“烂尾工程”。

  时下,这种简单地以“避风险”来“防风险”的现象并不鲜见,甚至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突出。譬如为防债务风险,将一些打基础补短板利长远惠民生的项目停工了;为防金融风险,将企业融资增信担保等服务压减了;害怕问责,许多该作的决策不作、该为老百姓办的事不办了……如此种种,一定程度上造成不少工作难以推动,发展和民生改善成效不彰。

  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防风险”也因此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反复强调的高频词,并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重大社会发展议题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但是,我们的一些干部,将“防风险”等同于“避风险”,片面认为“多一事多一份风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面对矛盾与风险,能推则推,能躲则躲,能避则避,凡事先想退路,先保“位置”,只求自身安全,不管长远发展。

  这风险那风险,不发展才是最大的风险;这危机那危机,不作为才是最大的危机。直面风险,干事担事,是各级干部职责所在,也是使命所系。防范风险,不是不要发展;居安思危,更不是不要作为。“为官避事平生耻”,各级干部要摒弃为“防风险”而“避风险”的心态,应该做的事,顶着压力也要干;应该尽的责,冒着风险也要担。唯有如此,才是真正的防风险、敢担当、善作为。

  (作者单位:邵阳日报社)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