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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文化服务中心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号码为:12430211MB1049834G,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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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农业服务中心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号码为:12430211MB10498506,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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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计划生育服务站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号码为:12430211MB10488235,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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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群丰镇城镇管理办公室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副本,号码为:124302117459006876,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怀化方圆测绘工程有限公司不慎遗失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开据的诉讼缴款凭证,票据号:3786941631,金额:10108元,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桂阳县人民法院遗失空白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3)NO.5307505568,声明作废。
证件作废
●父亲刘双平与母亲肖艺红遗失儿子刘天翊株洲市中心医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为:Q430831481,声明作废。
●李述梅不慎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2张,号码分别为:湘财通字(2019)NO.3216366962,金额:15072元;湘财通字(2019)NO.3231850517,金额:15072元,声明作废。
●张玉华遗失由湖南省司法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执业证,号码为:118021219860053,声明作废。
●邓太山(身份证号:4328281971****2514)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号码为:湘财通字(2017)NO.2510231976,金额:8701元,声明作废。
●雷建纯(身份证号:43290219511124****)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号码为:湘财通字(2017)NO.2521447860,金额:14665元,声明作废。
●龙爱民(身份证:43110319790723****)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编号为:湘财通字(2017)No.2770477008,金额:3569元,声明作废。
●戴靖遗失警官证,号码为:武字第1896822,声明作废。
●霍鹏遗失警官证,号码为:武字第0231622,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