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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8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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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出台涉企检查备案制度
检查“瘦身” 企业减负

  湖南日报6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朱源湘)“检查少了,我们的负担也少了。”今年1月,平江县纪委监委出台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精简行政执法检查,收获企业负责人好评。1-5月,平江县纪委监委登记涉企检查备案共44批次、涉企检查701家次,涉企检查次数环比下降17%。

  平江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清风护企”行动时发现,检查频次多、一项事务多部门检查、重复性检查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较大困扰。为此,平江县纪委监委面向全县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高新区下发涉企检查备案制度,精简行政执法检查,为企业“减负”。

  严格检查程序。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明确要求,各级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前需提前报备检查内容、范围、对象、时间等内容,行政检查事项均纳入随机检查事项清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守检查程序,严禁未备案检查和超范围检查,对未出示执法证件和文书的,企业有权利拒绝接受检查。

  严控检查频次。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明确规定,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检查,一年不得超过一次;同一部门多个机构和下属单位需要对同一企业实行合并检查;不同行政执法部门同一时间对同一企业实行联合检查,检查情况实行信息共享,精简检查频次,提高工作效率。

  严明工作纪律。对发现违反规定乱检查、借检查之名“吃拿卡要”以及侵害企业利益的单位或者个人,县纪委监委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同时,落实“首违不罚”制度,鼓励推行批评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助力企业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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