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4年06月14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州立法保护摩崖石刻
现存摩崖石刻50处2000余方,数量居全省第一

  湖南日报6月13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柳英 李寒露)12日,80余名来自南京市的中学生慕名来到江永县上甘棠村月陂亭,对着石壁上27方历代名人题刻啧啧称奇。这些摩崖石刻由于保护得当,历经唐宋元明清5个朝代,仍然可辨,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永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现存摩崖石刻50处2000余方,数量居全省第一,极具保护价值。5月30日,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以全部赞成票获表决通过。该规定从保护对象和机构职责、管理原则、经费保障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

  遗存完整、数量丰富、成线成片的摩崖石刻群,是永州重要的文化遗产和旅游资源。散落在各县市区,被列为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有29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整个南方地区共有21处摩崖石刻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永州占三分之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摩崖石刻面临被损毁、侵占、遗忘的风险。多年来,永州在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的同时,不断挖掘价值、有效利用。为切实解决文物保护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推进摩崖石刻保护立法,成为规范摩崖石刻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

  去年初,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摩崖石刻管理纳入当年立法计划。随后,相关部门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总结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兄弟市州好做法,起草《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建议稿)》,并向39个部门单位征集了意见。去年12月,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地方立法项目《永州市摩崖石刻保护规定》。今年,该规定在永州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先后表决通过。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