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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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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虚假“好评”遮望眼

  李发治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要求经营者不得编造用户评价,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消费者好评不仅可以给浏览商品的其他消费者留下好印象,还会提升该商品在平台上的推荐指数,提高其他消费者在搜索同类商品时看到的几率。正因为如此,商家为了索要好评可谓“绞尽脑汁”,除了最基本的在商品包裹内夹放好评返现的小卡片等外,一些商家还会通过“旺旺”线上客服或主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联系消费者,承诺给予现金奖励,请求消费者给予好评;或者以店铺代金券、购物券、小礼品等形式回馈消费者的好评。

  如果商品真的很好,消费者给予好评无可厚非。但是经营者以“好评返现”的形式来诱导消费者,这样“花钱购买好评”的操作方式,从本质上来讲就是流量造假,不仅会欺骗和误导其他消费者,还会对同类商家构成不正当竞争。可以说,“好评返现”实际上是商家对已购商品者的“贿赂”,是二者联手对潜在消费者的欺诈,是商家和已购商品者的“共同违法”行为。商家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好评,不但损害了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益,也扰乱了市场正常秩序。已购商品者也应该明白,为了“好评返现”的蝇头小利,用假满意伤了真民意,这种行为不能为也不应为。

  治理“好评返现”这种评价扭曲的不当行为,平台有不容忽视的责任。平台要通过制定规则、加强管理等方式来确保评价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让其他消费者不被其虚假“好评”遮望眼。另外,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日常监管和处罚的力度,综合运用行政约谈、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多种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商家诚信守法经营,切实保障网购群众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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