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余蓉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就《决定》精神进行了解读。
强化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地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是我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服务湖南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也是发扬湖南教育优势和特色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教育蓬勃发展,教育质量和服务能力全面提高,基础教育优势明显、职业教育发展势头强劲、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并诞生了超级计算机、“海牛”深海钻机等一系列引领世界“速度”和“深度”的标志性成果。
“制定出台《决定》,是我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该负责人介绍,《决定》编制过程中,先后遴选21项教育重大问题研究课题开展专题调研,开设“金点子”信箱网上征求意见专栏,组织召开省直相关部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相关行业等代表征求意见专题会和国家建设教育强国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研讨会。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决定》,旨在进一步强化教育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地位,加快建设质量水平更高、服务能力更强、公平更加彰显、发展更可持续的教育强省。
突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强调,学校要立德树人,教师要当好大先生,不仅要注重提高学生知识文化素养,更要上好思政课,教育引导学生明德知耻,树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努力成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材。《决定》共10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被放在首位。
《决定》明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矢志奉献国家和人民。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提高网络育人能力,扎实做好互联网时代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做好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建设湖湘红色文化育人体系,传承弘扬湖湘优秀传统文化。实施立德树人工程,办好“我的韶山行”“岳麓书院”等大思政课和 “我是接班人”“奋斗青春号”等网络大课堂。
高举育人旗帜,健全育人体系。《决定》还提出,深化体教融合、医教协同,加强体育锻炼、美育熏陶、劳动实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育健全人格,有效降低学生近视率、肥胖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夯实基础教育“生命线”
基础教育是建设教育强省的基点,教育质量是教育发展的“生命线”。《决定》要求,既要夯实学生的基础知识,也要激发学生崇尚科学、探索未知的兴趣,培养探索性、创造性思维品质。适应人口和社会结构变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构建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发展新格局。
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徐特立项目”建设,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如何缓解教育焦虑?《决定》明确,要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加快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形成健康的教育环境和生态。持续巩固提高“双减”成效,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在“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推进校外治理与校内提质双向联动。
义务教育路上,一个都不能少。《决定》明确要办好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工程,推进融合教育,促进医教结合,优化送教上门。加强专门学校建设,提高专门教育水平。
增强高等教育竞争力
高等教育是建设教育强省的龙头。当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高等教育的需要、对科学知识和优秀人才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迫切,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高等教育的需要也日益增长。
《决定》要求,要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普及程度,增强高等教育竞争力。深入推进“双一流”建设,集中资源支持“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和“世界一流培育学科”,聚力打造学科高峰。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基础学科、战略紧缺和新兴交叉领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推进分类培养改革,实施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增强研究生创新创造能力。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需求,大力推动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
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明确,坚持需求牵引、市场导向,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职业教育“楚怡”行动,打造湖南职教品牌。要探索建立资源共享、学分互认机制,支持普通本科高校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加快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依托优质高职院校建设一批职业技术大学。完善人事、劳动、分配和社会评价等制度,让职业教育得到更多尊重和认可。
提高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服务高质量发展是建设教育强省的重要任务。《决定》明确,要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一体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倍增效应。
高校是科技第一生产力、人才第一资源、创新第一动力的重要结合点。《决定》明确,推动高校深度参与建设湘江科学城、实施“4+4科创工程”、建设长沙全球研发中心城市等系列标志性工程,集中优势资源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高精尖”人才。
同时,推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在湘头部企业、产业园区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建设高等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培养(实践)基地等。构建以质量、绩效和贡献为核心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励评价与资源分配机制,推动有关高校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激发科技创新人才的积极性,提高科研成果质量和在湘转化率。
校友,是城市和大学共有的宝贵财富。2023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校友回湘”工作方案》,向广大校友人才发出回“湘”创新创业的“英雄帖”“招募令”。《决定》明确,要充分发挥校友“宣传湖南、服务湖南、投资湖南”作用,深入推进“校友回湘”工作。
除此之外,《决定》还围绕不断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开放、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切实提高教育投入保障水平、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