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22日讯(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石佳)记者近日从省水利厅获悉,水利部批准发布的《水利风景区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细化了评价指标,强调水利风景区的水利特色,注重水文化科普的挖掘和利用。
《规范》是在《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包括范围、基本规定、评价方法和评价内容。评价内容由自然景观评价、文化景观评价、基础设施评价、服务设施评价、环境质量评价、管理水平评价,调整为风景资源评价、生态环境保护评价、服务能力评价、综合管理评价等4个类别。《规范》细化、量化了评价指标,更加强调水利风景区的水利特色,注重水文化科普的挖掘和利用,强化水利风景区的社会服务功能,进一步擦亮水利服务民生窗口。
目前,我省有水利风景区95家,其中国家级水利风景区43家、省级水利风景区52家。“水利风景区分为水库型、湿地型、自然河湖型、城市河湖型、灌区型和水土保持型六类,不同类型的景区有不同的条件和情况。”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说,《规范》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水利风景区的认定、复核等工作,对发挥水利设施生态、文化、社会和经济效益起到积极作用,为助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