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27.64万件,47个案件入选全国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检察侦查、公益诉讼检察等16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72个集体、54名个人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
一、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的总要求,以深学笃行提升检察履职质效
把学思想、强党性贯穿始终。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把重实践、解难题贯穿始终。扎实推进“走找想促”活动,围绕30个重点课题深入调研,解决各类问题105个;检视整改重点问题17个;建立完善制度机制21项。针对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中的问题,完善员额动态调整、检察官惩戒等机制。针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适用不规范的问题,联合省公安厅出台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督查,监督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45人。针对虚假诉讼的问题,部署开展“网络贷”“法拍房”等9个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相关案件637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47人。把严作风、优管理贯穿始终。聚焦最高检党组巡视、经济责任审计、行业审计反馈的问题,逐项推动整改。开发智慧案管系统,加强办案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把强基础、提素能贯穿始终。建立领导联点、结对共建、示范带动、综合评价等机制,树立“一院一品”样本12个,推动3个基层检察院“脱薄出列”。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院1个、全国模范检察官2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和业务标兵等14名,4个集体、5名个人被最高检记一等功。
二、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的政治责任,以检察履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01万人,起诉8.97万人。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012人,常态化扫黑除恶综合考评位居全国第二。起诉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3878人、毒品犯罪5953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38万人、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429人。依法办理“盛大金禧”“云台山茶旅”等重大案件。全力服务“三个高地”建设。起诉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建设中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犯罪234人。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828人。发挥自贸区检察联络室服务保障作用,办理骗取出口退税等案件250件。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三项行动。会同公安机关清理涉企“挂案”42件。对涉企案件变更羁押强制措施113人。督促整改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资产问题案件136件。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企业合规案件170件,已有74家企业整改合格,依法对169名责任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44名责任人提出从轻、减轻或者缓刑的量刑建议。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前介入监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34件。起诉职务犯罪673人,其中中管干部2人、厅局级17人、县处级98人。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100人。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探索推进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1.77万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3.61万人,同比分别上升31.1%、22.9%;对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2618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环节适用率89.5%,量刑建议采纳率92.4%,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7.1%。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12份。
三、牢牢把握为人民司法的履职宗旨,以检察履职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机制,检察长带头接访3873人次。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328件。依法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972件,帮助务工人员追回欠薪9700万元。起诉养老诈骗犯罪194人,帮助追回“养老钱”2414.2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523件,发放救助金3115.9万元。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深化军地协作,立案办理公益诉讼20件,助力解决国防通信电缆阻断、军用输油管线压占、军用机场净空安全等问题。依法惩治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等涉军犯罪。立案办理公益诉讼138件,督促落实优待金发放等军人军属优待政策。
四、牢牢把握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以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立不立、不应立而立的,监督立案2891件、监督撤案953件;对应逮捕未提请逮捕、应起诉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捕915人、纠正漏诉4524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6231人、不起诉3162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出刑事抗诉290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18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减假暂”专项检察工作,监督纠正不当情形3807件,监督收监248人。督促清理被判处刑罚人员违法担任公司“董监高”582人,涉及1084家企业。对财产刑执行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51万件,监督执行2亿元。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对民事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294件、再审检察建议654件,法院已采纳674件。在全国率先建立民事数字检察监督平台。探索推进虚假仲裁问题监督。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9件,法院已采纳32件。监督纠正强制隔离戒毒和土地执法查处领域执法不规范问题583个。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896件,已采纳3778件。
五、牢牢把握“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以检察履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持续加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立案办理公益诉讼3748件。依法维护国有财产权益。立案办理公益诉讼573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国有财产权益价值10.05亿元。着力守护民生安全。聚焦铁路、燃气等领域生产安全问题和“舌尖上”的安全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2131件。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立案办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公益诉讼358件。协同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治理。
六、牢牢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803人,同比下降2.6%。持续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对“问题少年”宽容不纵容。对初犯偶犯和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2887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3177人。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批捕1465人、起诉2492人。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协调推动专门学校建设,301名罪错未成年人接受矫治教育。 以司法保护推进综合治理。牵头落实强制报告、从业查询制度,对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62人,对有前科劣迹的督促解聘或开除366人。制发“督促监护令”4290份。持续推广“检爱计划”,帮助87名因案致贫家庭未成年人完成学业。
七、牢牢把握“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内在要求,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配合检察官履职评议和巡回检察、检察侦查等专项调研。认真办好省人大代表提出的18件书面建议,对照审议报告、视察座谈提出的160条意见建议改进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配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视察和调研。邀请各级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300人次。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13件。办理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特约检察员民主监督意见31条。自觉接受监督制约。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扎实开展“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等专项工作。依法接受省法院、省公安厅履职制约。与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6672件次。探索“双建议”衔接转化。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转化为284件检察建议,将检察建议转化为44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深化新一轮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一是坚定不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二是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三是坚定不移为人民司法。四是坚定不移为法治担当。五是坚定不移锻造新时代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