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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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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中心提醒:
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房需注意时限

  湖南日报11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自9月底长沙取消首套房限购、放松限售以来,房地产交易市场活跃度有所提升。记者近日从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0月,“提取公积金购买自住房”咨询热度较高。该中心提醒,购买自住房提取公积金需注意时限。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购买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以及长沙市行政区域外新建商品房且有住房贷款的,或购买长沙市限购区域二手房的,以及长沙市非限购区域二手房和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且有住房贷款的,自契税完税凭证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提取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公积金1次。

  职工能否以购房为由提取父母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房,不能提取父母公积金。该中心表示,职工及配偶购买新建商品房为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职工与他人(非配偶)共同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按职工所占产权比例提取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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