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评论员 周泽中
近日,来自河南周口的万女士在社交平台爆料称,自家承包地上种植药材,遭到附近的村民哄抢。事后,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万女士基本追回了被哄抢的药材。到底是“捡拾”还是“抢夺”?恐怕依然没有明确的答案。
说是“捡拾”,是因为当地有这一传统,即药材二次收割完成后,种植户允许村民到田地内捡拾遗留药材;至于“抢夺”,则是坐在地上哭喊的大娘与手脚麻利、视若无睹的村民对比太过强烈,令人心酸。这样的事情已不是孤例,从玉米、高粱到花生,那群打着“捡拾”的旗号公然抢夺的人,让本应喜悦的丰收时节凭空塞进了某些不愉快。
使用农机收割的土地难免留有“空隙”,当种植户彻底完成收割后,当地村民进场捡拾无可厚非,甚至可以说是节约粮食的好事。但坏就坏在,一旦有人耐不住性子,提前进场,那剩下的人就会跟着一哄而上。在他们的认知里,“捡”一点大户地里的粮食并不违法。如果说这种“心照不宣”让某些人“组团”抢夺,那么“法不责众”的心态就让他们有恃无恐。
当所谓的“捡拾”成为一股歪风,就不能寄希望于民众自律、自省。于此情况下,当地相关部门就当及时介入,比如,健全村民自治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在秋收开始前组织力量下乡普法,打好“预防针”……同时,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人,不能一味姑息纵容,有必要通过具体案件让民众了解到法律的尊严。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除了法治手段,还得辅之其它“招数”。对于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来说,人多地少是普遍性问题。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年轻人纷纷外出谋生计,造成农村“空心化”,而留下来的老人除了务农又没有其他一技之长,导致类似事件频发。这就需要我们在丰富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注重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参与农业技术服务项目等力所能及的活计,让他们不至于“无所事事”之余做出影响社会秩序的事。否则,这类事件只会一次又一次发生,既挫伤种植户的种粮积极性,也对当地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有关“捡”还是“抢”的问题,相信绝大多数人心里都会有“一杆秤”。只是有的人还不愿意相信,都2023年了,居然还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聚众哄抢。要想矫正这一认知偏差,就需要更多有识之士参与到乡村振兴中去,培育更多新产业新业态,让乡村风貌得到进一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