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21日讯(全媒体记者 孟姣燕 通讯员 张心蕊 胡绮芮)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洞庭湖区芦苇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加快构建洞庭湖芦苇科学保护体系的同时,着力推进构建以培育壮大芦苇生态板材产业链和芦苇生物基新材料为主、以鼓励发展绿色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为辅的芦苇全量化高值化科学利用体系,提升洞庭湖区芦苇、南荻(以下统称芦苇)的经济价值。
芦苇具有净化水质、增加氧气、调节气候等重要功能。《意见》从加强芦苇生态养护、提升洞庭湖生态调节功能、推行芦苇生态收割、整合湖区芦苇资源等4个方面,提出要加快构建洞庭湖芦苇科学保护体系。通过科学管护,进一步提升芦苇生物量,确保年生物量达100万吨以上,助推实现2030年洞庭湖总磷浓度下降至0.05毫克/升的目标。
《意见》提出,利用国内芦苇制板先进生产技术,发展以芦苇为原材料的无醛芦芯生态板材,实现“以苇代木”。紧抓国家“碳达峰,碳排放”发展机遇,推进芦芯生态板材绿色节能制造,开发设计芦芯板产业项目碳减排,在全国碳市场进行交易。深度延伸芦苇及芦芯板产业链,将芦苇、芦芯板原料的剩余物加工成生物质颗粒,拓展生物质发电原料工艺,建设板材下游绿色家具产业园,打造芦苇资源利用现代产业链。
同时,利用芦苇基制备新工艺和新技术,布局构建新型储能产业体系。积极发展芦苇生物基绿色新材料,如纳米纤维素、低聚木糖、磺酸钠等高附加值新兴产业。实施“订单农业+农超对接+电商销售”战略,引导扶持一批芦菇芦笋加工龙头企业,并构建环湖芦苇生态旅游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