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跃军 董 慧 雷鸿涛
“优化力量配备方式,提升对村巡察质效,让村(社区)巡察工作可操作、可量化、可监督……”最近沅陵县“三借”巡察工作法典型经验在全省得到推介,这是沅陵县巡察工作交出的一份亮眼“成绩单”。
近几年来,沅陵县委坚决扛起巡察主体责任,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用好问责利器,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提升巡察工作水平,以高质量巡察推动高质量发展,巡察工作实绩位列全市第一方阵。
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写好巡察“责任篇”
沅陵县委充分认识到,“巡察作为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写好巡察工作“责任篇”。
县委把巡察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坚持将巡察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局中谋划推动。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等制度,及时听取每轮巡察情况报告,研究部署巡察专门事项,审定巡察工作规划和方案。2021年以来,县委书记刘向阳先后主持召开9次县委常委会议、6次“五人小组”会议,通过“一巡察一研判”,充分听汇报、挖线索、提措施、促整改,点人点事38个,全部督促整改完成。
县委“顶层设计”,全面完善巡察工作制度。2021年9月以来,作为怀化市5个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试点县之一,县委紧扣“试点在沅陵、工作在怀化、影响在全省”目标要求,探索建立了《中共沅陵县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制度》《中共沅陵县委书记专题会研究巡察工作制度》《关于建立健全村(社区)巡察问题线索快移快查快结等相关工作机制的意见》等25项巡察工作制度。不断探索完善市县联动机制,努力实现市县巡察上下贯通、同向发力。2022年,该县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对凉水井镇张家滩村、五强溪镇合仁坪村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有效利用“级差”破解人情干扰,增强了巡察监督的政治势能。
2023年2月26日,来怀化调研的中央巡视办领导,在听取沅陵县委书记刘向阳关于县委履行巡察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汇报时,对沅陵巡察工作的质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以“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政治监督,写好巡察“履职篇”
沅陵县委在履行巡察主体责任过程中,将“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政治监督做实做细,加强对巡察全过程、各环节的把握,着力提升巡察质效。
突出政治巡察,时刻绷紧监督“一根弦”。坚持“两个维护”,紧扣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六项纪律”“七个有之”问题,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扣“三个聚焦”,围绕县委巡察五年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安排,实行板块轮动,对同领域、同系统、同行业的关联部门党组织采取“一轮一系统”“一组巡N个”等方式统筹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县委第二轮巡察紧盯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行业部门开展巡察;县委第三轮巡察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涉农部门开展巡察。
服务中心大局,辐射影响相关“一大片”。该县坚持把支持巡察工作同推动日常工作相结合,确保政治巡察深、发现问题准、整改问题实。为了补齐营商环境短板,2021年,县委开展了第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运用巡察成果迅速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六大行动”,落实政务服务“微改革”14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55项、“五好”园区建设措施20条,为沅陵县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培育“六大临港产业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加强民生关切,打通巡察“最后一公里”。采用“巡、察、改、立”闭环式巡察工作“链条法”,让乡、村巡察工作可操作、可量化、可监督。截至目前,该县对9个乡镇、173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加快解决群众关心关注、集中反映的民生问题195个。比如通过巡察专报,县委主要负责人批示由分管县领导牵头领办林权发证问题,有力推动五强溪镇4个村1000多户村民林权证的办理。坚持“与被巡察单位一起做工作”的理念,创新由乡镇(党委)选派人员组建“微巡察”组,做到同频共振、同题共答,打造一支“带不走的巡察组”。
净化政治生态,织密各类监督“一张网”。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与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开展联合巡察监督,做到巡察工作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不断发挥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2022年,沅陵坚持问题导向,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合坪乡党委开展了为期2周的“机动式”巡察,县委巡察组、县审计组、县纪委监委调查组同时进驻,实现“三类监督”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政治担当,写好巡察“整改篇”
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巡察工作的根本目的。沅陵县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把牢问题导向,既立足治标,更着眼治本,精心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持续提高监督质效。
“纵向到底”压实责任。形成了“一个问题、一名县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巡视巡察整改责任体系。上轮接受省委巡视后,县委主要负责人坚持周调度,实行大事常抓常督、急事急研急定,严格执行领办县领导审核制,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47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完成46个,整改完成率达98%。巡视移交的20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移交的1581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交办县纪委的24件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理完成。
“横向到边”统筹联动。县委巡察办联合多家单位组建量化评估组,对被评估单位问题整改成效进行综合量化评估,分为“好、中、差”三个等次,十三届县委前四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5%以上。创新运用“红黄牌”预警管理机制,及时下发通报,有效解决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滞后、成效不佳等问题。比如县住建局受到“红牌”预警后,该县对其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加大对保障性住房问题解决力度,制定出台《沅陵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拖了几年的鸭子尾公租房分配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解决了400多户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题。
“直插要害”严肃纪律。县委在动议干部人事工作时,将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必审内容,凡在规定时间内巡视巡察整改未到位的,一律终止其提拔、重用、交流和职级晋升程序。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要求、拒不整改以及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边改边犯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予以全县通报。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使命,写好巡察“运用篇”
沅陵县委在抓巡察成果运用时,突出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土壤”问题,对照“四个融入”举一反三,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树立良好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被巡察单位班子建设、履职情况、干部思想动态等进行精准画像。县委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整改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发现的部分不担当不作为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制定实施了《沅陵县关于在重点工作一线大力发现识别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先后在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一线提拔重用或晋升职级实绩突出干部75人,调整不在状态干部16人,免职5人,轮岗交流县直机关单位股室负责人241人。
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执行不力、损害营商环境、基层负担偏重、干部躺平现象等问题,县委大力开展“治庸治懒治散治乱、激励闯创干”干部作风整顿和“三整顿两提升”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针对文山会海、督检考、过度留痕、宣传和网络散滥、滥用属地管理等问题,探索建立“1+6”制度体系,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四风”问题,极大提高了工作效能。
推进重大部署落实落细。沅陵坚持把巡察成果运用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相关部署在沅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比如,在2021年巡察县产业开发区结束后,县委为了治理“躺平式”干部作风,全面推行县级领导“链长制”,探索建立“产业+政策+项目+企业”优选机制、政银企携手“一链一行”合作机制、产业链融资“链长”牵头机制,助推了沅陵县“六大临港产业链”迅速发展壮大。2022年,沅陵县经济发展逆势上扬,实现GDP201.37亿元,增长4.8%,分别高出全省、全市0.3个、1个百分点;获得“1+7”项省政府大督查和真抓实干激励奖项,连续两年综合绩效考核排名全市第一,创造了历史最好成绩。
脚步不止,初心不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巡察监督永远在路上。沅陵县委将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坚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的部署和精神要求,自觉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保持自我革命的政治定力,知重负重,履职担责,在新起点上跑出加速度、续写新篇章,以高质量的巡察工作为加快实现“建设四个区、打造次中心、挺进三十强”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的巡察工作成绩为推进沅陵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永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