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25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洋桂 通讯员 梁春燕)“搭帮消防部门将安全隐患指出来,我们才意识到堵塞安全通道问题的严重性;感谢湘潭推行的‘首违不罚’政策,减轻了企业负担。”5月22日,湘潭市某歌厅负责人说,目前歌厅安全出口处堆积的啤酒瓶已全部清理,安全隐患排除,市民可放心娱乐。
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增“首违不罚”规定。近年来,湘潭市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轻罚免罚要求,推行“首违不罚”,规范自由裁量权基准,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但未影响道路通行或安全,接受当场教育后可依法适用警告处罚;乱扔果皮、纸屑、烟蒂、槟榔渣等废弃物,初次违反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适用“首违不罚”……目前,湘潭市已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政、城管、公安等13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免罚轻罚清单。
该市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推进精准执法、柔性执法,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自我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不断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轻罚免罚案件监督检查,效果明显。
1至4月,湘潭市办理适用裁量基准的行政处罚案件51起,其中,“首违不罚”10起,减轻处罚41起,免罚轻罚金额94.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