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4月19日,双峰县永丰镇居民王朝辉仍然昏迷不醒地躺在湘雅附一医院急诊ICU里。亲人的安危令人揪心,巨额的医药费更让一个普通家庭不堪重负,而让王朝辉的家属感到特别无奈的是,目前,还没有哪个部门出来承担事故的责任。
4月3日上午10时45分左右,54岁的王朝辉开车回娘家双峰县走马街镇秧冲村。车子行驶到走马街镇G234国道(湘闽石业旁)时突发故障,她下车掀开引擎盖查看时,公路边一棵10米余高的法国梧桐树突然倒下,将她当场砸倒,车子也被砸坏。
闻讯赶来的当地村民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将王朝辉送往双峰县人民医院,医院当场下达病危告知书。经检查,伤者存在创伤性休克、血胸等多项危重损伤,最危险的是,肋骨骨折后骨头戳入肺中造成肺部大出血,胸椎骨折后骨头碎片插入脊椎中,很有可能会造成伤者高位截瘫。4月5日,王朝辉转入湘雅附一医院。
4月11日,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一辆被砸坏的小车停在路边,倒塌的梧桐树已经被拖走。记者仔细查看树蔸,有非常明显的虫蛀痕迹。在倒塌的梧桐树两边,另各有1棵梧桐树,树身刷着白石灰,其中一棵也有明显虫蛀的痕迹。
事发地附近居民王光明告诉记者,早在2020年时,他就发现该树具有安全隐患,不仅落叶多,还经常有树枝掉落。“我当时向双峰县公路局(现为双峰县公路养护中心)建议,希望能派人将路边包括事故树在内的3棵法国梧桐砍倒,该单位明确表示不接受此建议。我提出愿意自行处理,他们也拒绝了。”
对于3棵梧桐树的归属问题,王光明说,树种植至少有20年了,具体为谁栽种不清楚,但一直是公路部门在养护。
梧桐树究竟归属权是谁?养护权是谁?谁该对这一事故负责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相继采访了双峰县相关单位。
走马街镇镇政府相关人士表示:县里已经在组织调查,镇政府只是参与,对于树木的归属不清楚,对于事件的处理更要等县里统一安排。
双峰县林业局回复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路旁树木的管理权属于交通部门,林业部门管辖山林上的树木,此次事件的责任权属跟林业部门没有关系。
双峰县交通运输局也认为,此次事件跟他们没有关系,县交通运输局只负责管理公路边违章建设等问题,公路边景观树与他们无关。
随后,记者来到双峰县公路养护中心,该中心主任曾华新说,树木由谁栽种,是不是归属公路养护中心,还有待调查。在日常的养护中,公路养护中心只是对公路旁树木统一刷白,不会做其他处理,而且树木被虫蛀肉眼也很难看得出来。对于曾有村民反映希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景观树进行砍伐一事,他解释说,砍伐树木需要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才行,所以拒绝了村民要求。他表示,目前双峰县政府已经组织进行调查,树木的归属问题以及具体责任划分会由县里调查后出结果,如果确定是公路养护中心的责任,他们一定会承担。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牵头处理该事件的双峰县副县长赵瑞华。他表示,要经过调查后,通过法律断定权责。
记者了解到,目前,王朝辉医疗费用已经接近40万元。事故发生后,双峰县公路养护中心出钱,以永丰镇街道办的名义让家属签下5万元欠条,为王朝辉支付医药费。但这对于王朝辉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一边责任单位还无法确定,一边在等钱救命。“我们已经山穷水尽了,希望县政府能尽快调查清楚,让责任单位尽快负起责任来,帮我们解决困境。”王朝辉的丈夫王青柏在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