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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4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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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至上根本政治立场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黄海丰 伍光强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深刻领会其所蕴含的人民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价值追求,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

  坚持以法治保障人民主体地位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实现宪法所规定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人民当家作主”。始终将人民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是在法治进程中落实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体现。人民对法治建设的参与程度,决定着法治进程的广度、深度和效度。为此,应该健全制度和机制,拓宽平台与载体,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促进民主立法、阳光执法、公正司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充满活力的群众自治制度,构建一套系统、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大前提下,充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以法治形式保证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广泛性和真实性,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以法治增进民生福祉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根本立场,以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始终把实现人民幸福安康摆在法治建设的中心地位,深切关注人民群众的生存、发展状况和人的价值,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善用法治破解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积极回应困扰人民群众的热点、痛点问题,加强民生领域立法,畅通法律解决途径。运用法治手段有效解决时代新课题、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坚持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核心诉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把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科学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推进严格执法,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现象;推进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筑牢法治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推进全民守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守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规范权力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保障正当权力的有效行使,又防止权力异化、失控和滥用;厘清权力行使的法律边界,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而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服务于人民。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公平正义的风向标,必须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提升法治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避免出现以权代法、以权谋私。

  【作者分别系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本文为湖南省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资助项目:《“抗疫社会大课堂”融入“思政小课堂”的路径探析》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1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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