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笑雪)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典型案例。
被通报案例中,既有公职人员非法占用农地、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又有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不严不实的问题,反映出一些基层干部法纪意识淡薄、责任意识淡化,农村违规用地现象易发多发,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专项治理任重道远。
其中,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政府原副科级干部高杰在担任原长沙县跳马镇拆迁办主任期间,以其妻子名义与他人合伙租赁跳马镇石燕湖村集体土地90亩建成卸土场,用于堆放废弃渣土,致使该地块内原有耕地52.65亩、林地3.87亩毁损特别严重,已无法正常种植农作物。高杰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自然资源所原负责人王帮安在担任永定区西溪坪自然资源所负责人期间,违规同意他人异地选址、占用基本农田0.47亩建房;为建房户上报虚假材料,致使他人违规获得用地许可,占用基本农田1.68亩;审核建房资格时把关不严,导致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规建房。王帮安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此外,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志刚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履职不力;郴州市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副科级干部李建峰对农村建房监管不力、违规审批;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江口墟镇原副镇长胡全忠对违法占用耕地监管不力;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自然资源所原所长周海等人对占用基本农田违规建房监管不力;株洲市渌口区淦田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刘湘赣等人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监管不力。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通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监督,以铁的纪律护航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