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定一
三十余年前笔者曾立下宏愿,希望能撰写一本一般人都能够阅读而且愿意读下去的中国史书。少年气盛,不自知孤陋,历时两年余,积稿盈寸矣。
当年曾自订四项原则以自策勉。
第一是必须将古籍融会贯通,通过缜密思考,用现代的文体叙述古代的事物,绝对革除堆砌大段古文、敷张而成书的做法。
第二是对史事的排列组合,尽可能地按发生的时间次序叙述。因为读历史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理解史事的因果关系,或许可以从中获取些许经验。
第三是要以极郑重的态度选择所要叙述的事物,易言之,即我们所要叙述的不是“过去的事都是历史”的那种历史,而是“我们今日所需要知道的过去的事”的历史。很多史家都承认“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句话,因为他们都是根据现代人的眼光来选择史事和析绎史事。举例以明之:明世宗时的“大礼之议”,为了谁应被称为“皇考”之争,《明史》的记载连篇累牍,煞有介事,今日读者读之则有不知所云之感。如何采择过去的史事、人物等加以浓淡分明的叙述,需要史学家的智慧,还需要史学家真正博古通今、学贯中西。
第四是篇幅不可过长。当年笔者将书稿字数拟订为五十万字左右,主要是估计一位有正常工作的人,每日抽空阅读,能在一周内读完为适宜。大家都知道写历史不怕篇幅长,要抄多少都有供应;问题在于如何简,更重要的在于“简得其当”。
工作两年余,笔者检视成绩“惨”然,除第一项勉强做到之外,其余三项均力不从心,尤其篇幅臃肿不堪,是真正眼高手低的作品。懊丧之余,笔者从史才、史学、史识、史意等方面一一反省,自知不逮。此后工作方向转换,但数十年来每浏览国史书籍,若有所感触,辄笔之于卡。
五年前检视累积之物,似略有所得,重拾旧业之念油然而生。原因很简单,我虽顽劣窳陋仍如昔日,但已年近古稀,即将退归田园,汰于学界之外,在未消失于茫茫史学界之前,桑榆之年总不能坐耗时光,因此抱定心情撰写此书。
三十余年前的手稿,可用者十不得一二,若干纸张已朽,只得糊贴在稿纸上始免破碎。纸且如斯,人何以堪。全书共分为六编,第六编叙述自鸦片战争到辛亥革命为止的历史,选用拙著《中国近代史》者约五分之三,改订小错误,补充若干新意见,编组亦重作安排。本书是为一般渴望知道国史者而著,对专家来说实不值一哂,故引文均未注明出处。因为笔者功力浅薄,绝大多数引文均据“二十五史”、《资治通鉴》,读者欲进一步探索,可查正史之本传或有关本纪或书与志。本书所引者均极短少,有时仅数字,目的在于增加语意及含义。如果加注出处,篇幅要增加三分之一,省去之后,对读者无碍,专家则自可查证。
有一鄙见以为颇为重大的问题,即皇帝的年号问题。从公元前163年汉文帝开始使用年号,到汉武帝每隔数年改一次年号成为习惯,至明太祖一帝仅用一个年号为止,1531年间,共有671个年号。年号是计算时间的基准,如果记不清每个年号所代表的时间,当别人提到某个年号时,自茫然不知何义;如用几个年号去列论某一史事演变的历程,则等于说天书,让人不知所云。
随意更改年号是读中国历史的极大障碍。当年标点“二十五史”及《资治通鉴》的诸君子,未趁此将年号改为帝王纪年,附以公元,是大失策。若干史家喜用年号叙史论事,自以为典雅,实则迂腐浅陋。本书援孔子作《春秋》用“鲁隐公元年”之义,彻底废除徒以代表皇帝个人愚昧无知而复困扰后学的年号,用汉武帝二十二年(前119)代替元狩四年。某几个有特别意义的年号,到有需要时会特别说明,如建安、永嘉、贞观之类。
笔者自知才质朽陋,素不敢为天下先,唯独废弃年号一事,甚盼史学界诸君不因人废言,竭力推行,造福后学。
(《中华史纲》,李定一 著,重庆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