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佳俊
通讯员 邹晴
“既有第三方企业的工程款兜底,又有设备扣押,‘双重保险’让我们很放心。”
“原以为执行阶段法官只会替申请人考虑,没想到被执行人的利益也能得到保障。”
由于标的金额大、涉案设备踪迹难找、异地执行情况复杂等特点,涉工程机械案件异地执行往往很难令当事人满意。然而,宁乡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日执行的一起涉工程机械案,不仅让申请人满意,被执行人也表示感谢。
2020年8月22日,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商贸公司”)向湖南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装备公司”)购买5台机械设备,却未按时支付款项,被诉至宁乡市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然而在退还2台设备后,某商贸公司便不再履行协议。某装备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调查发现,某商贸公司在重庆市南川区某在建厂房内有几台机械设备。为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宁乡市法院执行局立即决定开展异地执行,并与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沟通案情请求协助。
3月15日上午,在南川区法院协助下,宁乡市法院执行局一行顺利进入施工现场,对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并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梁某。
“法官,我有一个项目正在进行,完成后就可以支付案款。”沟通中,梁某表达了还款意愿。
同时,执行干警也发现,扣押设备中的几台已被转卖给另一家公司,而这家公司正是梁某口中提及的项目合作方。得知线索后,执行干警马不停蹄地赶往第三方企业核实有关情况,并向其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如果一味地将设备查封扣押运走,虽然保障了申请企业的合法权益,但却会对第三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案件承办法官邓璐阳说。
为了不给第三方企业正常生产造成影响,在确定被执行人确有未结算且与涉案标的金额大致相等的金额后,执行干警和申请人进行沟通,征得同意后,解除了其中几台设备的查封扣押。
此时,梁某又主动提出,从4月开始每月还款20万直至全部还清,并出具保证书。于是,执行干警决定,将原本需要扣押回宁乡的设备,暂时先扣押在重庆当地。
“邓法官,谢谢您为我节省了一大笔运费开支。”被执行人梁某感激地说道。
对于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申请人也表示认可与支持:“‘双重保险’让我们吃下了‘定心丸’!”
申请人满意,被执行人感谢,第三方企业安心,灵活执行让此次重庆异地执行画上了圆满句号。
据悉,下阶段,宁乡市法院将聚焦涉中小微企业、涉工程机械行业案件,持续开展专项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倾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