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颖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认真落实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历次决议,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这五年,是湖南检察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的五年,改革力度、广度和深度空前的五年,全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五年,法律监督质效持续提升的五年,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巩固的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75.6万件,较前五年增长43.3%,其中2022年民事、行政检察办案数较2018年分别增长8倍、17.8倍。41项监督办案数量指标中,2022年有36项位列全国前10位,比2019年多13项;52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2022年有28项位列全国前10位,比2019年多15项。省检察院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获评“第二届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集体等荣誉。全省检察机关有114个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荣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171个次、先进个人102人次,新增全国文明单位13个、省级文明单位44个。
一、时刻牢记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以高效能检察履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共批捕各类犯罪22.1万人,起诉39万人。起诉涉众型经济犯罪7644人、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1.5万人、毒品犯罪5万人、涉疫犯罪1123人。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1.5万人、黑恶势力“保护伞”218人。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业务指标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列。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等涉知识产权犯罪1891人。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符合条件的22家涉案企业、40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协力推进清廉湖南建设。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970人,已审结2819人、起诉2657人。协同监委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受贿犯罪1306人、行贿犯罪646人。助力美丽湖南建设。起诉破坏生态环境等犯罪1.1万人,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6万件,索赔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2亿元。坚决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军地检察协作机制。起诉危害国防利益、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犯罪55人。办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公益诉讼案件26件。
二、时刻牢记为人民司法的履职宗旨,以法治的力量守护民生福祉。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推行检察听证制度,办理检察听证1.03万件,听证后化解率80.4%。用心做实司法救助。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430件,向5712名生活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735万元。着力守护美好生活。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高空抛物、涉窨井盖犯罪2070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874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115人。支持务工人员起诉1.2万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1.6亿元。法治助推社会治理。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2022年依法不批捕1.9万人、不起诉3.3万人,较2018年分别上升11.2%、162.4%。2018年以来诉前羁押率从51.9%降至30.9%。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至八号检察建议。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675份。
三、时刻牢记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以强有力的法律监督确保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在全国率先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5104件、撤案4089件。依法不批捕7.5万人,不起诉9万人。追捕6775人,追诉1.1万人。切实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98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提出检察建议7315件。切实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推进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部署开展超期羁押等专项监督活动,监督纠正“减假暂”不当1.8万人。切实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253件。办结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415件,涉案金额6亿元,移送犯罪线索98件,起诉81人,47名公职人员被追究法纪责任。切实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8件。通过监督纠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2259件,其中10年以上争议122件。
四、时刻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以“我管”促“都管”捍卫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维护国有财产权益。针对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套取财政补贴等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519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财产权益价值117.2亿元。聚焦食品药品安全、文化遗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68万件。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磋商、听证等方式推动诉前解决公益侵害问题。提起公益诉讼1701件。在全国率先建立增殖放流、替代修复等机制,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1200件,支持社会组织起诉100件。
五、时刻牢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以检察司法大爱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深入开展“利剑护蕾”等专项行动。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万人、起诉1.68万人,监督立案281人,追捕233人,追诉247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加强“双向保护”。依法不批捕6629人,不起诉3011人,附条件不起诉4663人。落实复学就业等多元综合救助,救助未成年被害人1389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督促追责94人。落实从业查询制度,将1667名有前科劣迹者挡在校门之外。制发“督促监护令”5679份。
六、时刻牢记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法定职责,以检察能动履职清除司法队伍“害群之马”。共核查问题线索1389件,对涉嫌犯罪的立案侦查303人,已起诉220人。立案侦查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271人。立案侦查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等侵权犯罪32人。深入推进“打伞破网”,直接立案侦查涉“保护伞”犯罪69人。
七、时刻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364人。健全员额检察官退出、追责惩戒等机制。完善检务督察与案件管理线索双向移送制度,一体加强对“案”和对“人”的监督。持续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15.9万件。建立健全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检察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制度。
八、时刻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以更加坦诚开放的姿态阳光司法、规范用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配合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探索建立“双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将代表建议转化为133件检察建议抓落实。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办结省政协委员提案18件、民主监督意见建议147件。与工商联建立民营企业诉求移送、研判、办理、反馈和检企同堂培训机制。与统战部、民主党派等联合打造“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依法接受履职监督。对撤回起诉的241件案件和法院宣告无罪的78件案件,逐案开展质量评查、检视评析。对提请复议复核的不批捕、不起诉案件,改变原决定103件。建立检律联席会议制度。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
未来五年的总体思路和2023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全省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融合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着重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己任,推动更多“检察元素”融入“发展要素”。三是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四是坚持以法律监督为抓手,着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五是坚持以自我革命为牵引,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检察“铁军”。六是坚持以接受监督为保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