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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第一建筑安装公司(现中建五局(长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经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15)芙民初字第2337号民事判决书确认对万顺(湖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债权245034.67元及由此所产生的利息已于2023年1月12日转让给李泽军个人。特此公告
中建五局(长沙)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限期返岗通知
李俊良(曾用名李建超)、万漫雪、李军、郑湘萍、陈军魁(曾用名陈军奎)、戴熠、游勇、张连勇、徐峰同志:
因你们长期在编不在岗,现责令你们于登报之日起30天内回单位返岗上班,否则我单位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令)、《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桃人社发〔2020〕1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解除我单位与你们的人事关系。特此通知
桃源县科学技术市场
2023年1月17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龙山县秦城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贵司购买了我司生产的汽车产品。截至2021年5月21日,贵司尚欠我司车款共计人民币6,955,199.67元未支付。我方与第三方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签订了一份编号为:ZQZR-20210521-1的《债权转让协议书》,我司同意将我司对贵司的上述债权人民币6,955,199.67元于2021年5月21日起全部转让给了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请贵司将上述款项6,955,199.67元直接支付给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特此通知
福建新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
遗失声明
绥宁县民政局遗失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票号:0003273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湖南中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汨罗分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备案号:4306000103584,声明作废。
证件作废
●蒋建国、梁小勇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编号为:湘财通字(2017)No.2774951918,金额:4260元,声明作废。
●杨宗富遗失残疾证,号码为:湘军M036569,声明作废。
●黄小艳(身份证号码4311281985****006X)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两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19)NO.3115610620,金额:2289元;湘财通字(2019)NO.3115616571,金额:2289元,声明作废。
●李梦(身份证号码4307211989****5202)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两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19)NO.3115610639,金额:1270元;湘财通字(2019)NO.311561658X,金额:1270元,声明作废。
●黄依恩于2023年1月10日不慎遗失身份证,证号:431221198510090449,本人已申领新证,此证已失效,特此声明。
●欧阳勇(身份证号码43282619631105****)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16)NO.240041099Ⅹ,金额:5360元,声明作废。
●刘永旭(身份证号:4304041970****1516)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号码为:湘财通字(2019)NO.3349262884,金额:54000元,声明作废。
●杨兰桂(身份证号:4329231964****3028)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号码为:湘财通字(2016)NO.2444839624,金额:2000元,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