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健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区域经济发展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也是外资企业成长的沃土。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主动对照相关规则、规制、管理、标准,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为外商来华从事贸易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明确了当前利用外资工作的方向和重点任务。
近年来,我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积极吸引和利用外资,取得了良好成效。2021年11月,《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颁布;2022年前三季度,全省实际使用外资33.24亿美元,同比增长96.31%;2022年度湖南营商环境质量位居全国第七、中西部第一,高质量外资服务新体系正在加快形成。当前应乘势而上,持续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全力营造制度规范化、沟通便捷化、金融自由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更优的外商来湖南投资兴业。
加强顶层设计,着力优化营商制度环境。制度建设是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应将健全优化外资服务制度体系纳入外资服务工作总体部署、融入“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统筹谋划。一是强化理论支撑。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引领作用,赋能营商制度“新设计”;结合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实际情况,从引进短缺生产要素的传统利用外资理论,转向引进优质生产要素论、促进技术创新论等新型利用外资理论。二是深化统筹设计。成立引外资工作专班,重点关注国家重大政策指向和投资方向,完善“专门机构、专门人员、专项负责”的质量保障机制;建立重大事项衔接联动机制,确保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形成预案、强化协同,构建制度规范、重点突出、内容全面、运行有效的系统化外资服务体系。三是细化建章立制。落实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实施细则,提升可操作性;主动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快形成与之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结合本省实际,清理废止落后、不适用的政策文件和法规条例,确保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等事宜。
注重需求导向,切实完善营商沟通机制。目前,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在全国居中上水平,但制度规范与实务运用相脱离的“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加快高质量外资服务体系建设,应强调以外商需求为导向,依法依规解决企业生存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一是抓好职能部门培训。要以“湘易办”超级移动端上线为契机,加大对相关职能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广泛开设“基本沟通培训班”“重点服务培训课”“分领域分群体培训指导”,培树“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一件事一次办”等新型服务理念。二是做好协调沟通。建立快速传导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商会、协会和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渠道,及时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破解审批繁琐、推诿扯皮、透明度不足等问题,通过流程再造、机制创新、能力提升,形成政企协同、资源共享的长效营商沟通体制机制。三是用好典例宣传。充分挖掘并展示省内先进外资服务典例,通过主题会议学习、专题视频讲解等方式,大力弘扬爱岗敬业、争创一流、淡泊名利的劳模精神,从细处、实处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良好环境。
强化数字赋能,大力拓展营商金融服务平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优化湖南外商服务环境,应聚焦数字信息技术的研发运用,大力发展金融服务新业态。一是培育高水平数字金融技术团队。依托岳麓山实验室、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湘江实验室、芙蓉实验室四大实验室,汇集国内外高端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开展金融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主动对接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服务需求,顺应新金融技术、新金融产业、新金融业态、新金融模式的发展需求,打造金融科技创新策源引擎。二是打造多元化数字金融服务平台。稳妥有序推进湖湘金融服务业态的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有效监管前提下,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平台应用,增进与创投机构的协同合作。同时分阶段、分步骤探索实施适应市场需求新形态的各项金融服务创新举措,促进金融服务产业结构优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为外商更好利用国内资本保驾护航。
(作者系湘潭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