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市州·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2年12月31日 星期六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郴州市 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渐入佳境
1177家企业已录入系统,累计收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7346.66万元

  湖南日报12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秉钧 通讯员 邓智华 胡加懿)郴州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经多年探索渐入佳境。12月26日举行的郴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发布会透露,该市今年共办理完成排污权交易124笔。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是运用市场化手段控制污染排放总量、推动污染治理、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的一项环境经济政策。郴州市于2015年建立排污指标分配办法和使用方式,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交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铅、镉、砷等7类污染物,今年,将交易因子增加到11类,新增汞、铬、挥发性有机物、总磷等4类污染物。交易管理对象由工业企业,扩大到除公共基础设施类之外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污单位。目前,全市1177家企业已录入系统,累计收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7346.66万元。

  郴州市永兴县有“中国银都”之称,稀贵金属综合回收企业多。2018年初,该县环保局要求19家新入园的稀贵金属综合回收企业,在办理环评手续时,落实排污总量替代控制指标,外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1322吨。经岳阳市环保局牵线,永兴县环保局组织这19家企业与巴陵石化签订协议,购买其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指标,有效解决了排污权的供需矛盾,提高了环境资源配置效率。宜章县创优纸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戴亚华介绍,该公司近两年分别转让化学需氧量排放4吨、7吨,每吨成交价格2万元,为企业分别年增加收益8万元和14万余元。

  截至目前,郴州市已开展8批排污权证发放工作,共发放了514家企业排污权证。全市累计实施市场交易869笔,累计交易金额1亿余元,共计交易化学需氧量947.08吨、氨氮74.71吨、二氧化硫3788.41吨、氮氧化物3405.99吨、铅11477.59千克、镉36.50千克、砷3594.93千克。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