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孟姣燕)省发改委近日印发《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以工代赈建设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交通、水利、能源、农业农村、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灾后恢复重建等。
以工代赈是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提高劳动技能的一项重要政策。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大、受益面广、带动效应强,是实施以工代赈的重要载体。
这次出台的《方案》要求,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中积极实施以工代赈,支持和鼓励非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支持和鼓励地方政府组建劳务队伍积极参加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西部缺乏劳动力地区的以工代赈项目。
目前,我省已研究制定各领域重点工程项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省发改委将汇总建立省级3年滚动以工代赈重点工程项目库和本年度项目推进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调度。
《方案》提出,培育新型以工代赈实施主体。倾斜支持、引导、培育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组建的劳务合作社,积极参与实施以工代赈建设环节。原省级贫困村、重点工程项目沿线村和安置规模500人以上或劳动力150名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须组建劳务合作社。
《方案》还就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精准做好务工技能培训、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等,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