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俊 周 辉 张永红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国家长治久安,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民生福祉改善,离不开法治保障。
翻开娄底司法行政发展历史,累累硕果呈现眼前:行政复议工作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扶工作成为全省标杆,乡村法治文化建设经验在全省推介;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丹心映初心,司法惠民生。
娄底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娄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市高质量发展争先创优的相关部署,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人民至上,始终聚焦中心大局、主业主责,认真履行“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法治之光守护岁月静好。
调解之“钥”巧解“疙瘩”
来时愁眉不展,回时如沐春风。在娄星区首家个人调解工作室“姜燕调解室”,3名从法律专业岗位退休的调解员正耐心地为群众解答疑惑。为了方便群众,他们将联系方式挂在门口,无论大事小事,随时出发。
娄底市司法局将人民调解作为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方式,依托人民调解员走村入户、长期与群众面对面的优势,打造群众身边的法律服务团队。今年以来,全市择优选聘人民调解员841人,人民调解员总数达到9516人。
于无声处润物,于细微处闪光。
近年来,娄底不断优化矛盾调处体系,整合全市22个行业部门力量,构建多层次受理、多方参与、多元化解的立体调解格局。通过“三调联动”机制,打破部门工作壁垒,形成矛盾纠纷的发现、流转、调处的闭环体系,畅通了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构建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诉源治理和多元调解,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诉前化解,缩短案件办结时间。
依托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打造“线上+实体”调解网络,开展在线调解,打破时空限制,实现人民调解在线咨询、查询、引导、受理、反馈。各县(市、区)司法局借助网格微信群、网格员群,搭建县司法局、司法所、村(社区)调委会三级联动协作网上平台,提高信息流转效率,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同时,着力推动市县乡三级建设“一站式、全链条”调解中心,制定下发“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方案,明确建设标准和工作流程,市县两级共建成行专调解组织79个。各县市区在建设“一站式”调解中心基础上,努力打造地方特色品牌,形成了一县一品:娄星区推行“党建+微网格”调解,打造30分钟快接快办调解新模式;双峰县抓实“六一”工作法调解模式,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县域和基层;涟源市探索“屋场会”调解纠纷模式,构建群众参与村民自治机制;冷水江市推行“锑都快调”,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当好化解官民争议“减压阀”
“行政复议,对我们老百姓真的是公平,真的效率高,我们全家真的很感谢。”前不久,在娄底市行政复议办公室,从涟源赶来的张某一家,向工作人员送上了“为民办事,公平公正”锦旗,感谢工作人员以人民为中心,严谨负责、公平公正的品格。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监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娄底市司法局将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列入首要工作日程,扎实推进职能转变、提升政府公信力,当好化解官民争议的“减压阀”。
娄底将原先分散配置在28个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集中到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复议的权威性、专业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实现行政复议工作全过程“一个窗口对外”。
将行政复议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按照“窗口前移,立案调解,听证审查”的案件办理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行政复议案件,在立案受理前,充分释法说理,疏导情绪,化解争议;对于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行政复议案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广开言路,居中裁判,做到“办结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方”。制定《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规则》,在主要原则、适用范围、办理流程等方面,为“调解结案、听证审理”提供了充足的制度供给,树立了行政复议“公开、公正、公平”的权威形象。
同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坚持有错必纠,复议一件,规范一批,促进依法行政。将复议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意见书等形式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提醒督促整改,防止就案办案,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在早、化解在小。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意见书、提示函和复议后败诉案件情况统计分析研判机制,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不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
减少案件办理“拉锯战”
“仲裁省时省力省心,我已经收到对方给付的工程款啦。感谢你们耐心、细致、周到调解,让困扰我多年的合同纠纷终于和解。”近日,某公司经理来到娄底仲裁委员会,感谢仲裁庭及时介入,从法律角度帮助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娄底充分发挥仲裁机制在民商事纠纷调处中的独特优势,按照“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结合”原则,不断健全多元化调解仲裁机制,起到定分止争效果。采取立案前调解、立案后调解、审理中调解等工作方法,减少案件在司法过程中的“拉锯战”,努力实现“少敲锤子,多解扣子”目标。
建立仲裁案件立案、仲裁庭合议、前置调解等30余项工作制度,对案件环节、工作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制定当日立案、庭前调解、科学组庭、分类审理、全程跟踪等机制,提高办案质量,让当事人省时、省力、省心、省钱;在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设立仲裁分会和行业仲裁中心,初步形成了全市仲裁工作网络,打通诉调衔接的“最后一公里”。
同时,畅通“绿色通道”“仲裁回访”等渠道,对相关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并积极拓展“互联网+仲裁服务”。不断优化办案程序,对事实清楚、争议标的明确的案件开通“简易通道”,通过细心服务、贴心讲解,引导争议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解决争议事项。
5年来,娄底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案件2016件,涉案标的金额约40亿元,调解、撤回结案1083件,快速结案率达70%以上,自动履行率达95%以上。
用情“裁出”和谐之裳
“你好,我3年多没见儿子了,现在身患重病,想见见在服刑的儿子阿华,请帮帮我!”10月27日,涟源市司法局接到一个特殊的请求。因受疫情影响,监所暂停面见,无法探监。
秉着“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原则,司法行政部门特事特办,第一时间协调开通亲情专线,通过远程视频会见的方式,满足家属心愿。远程视频会见架起“亲情灯塔”,成为罪犯家属和监狱帮教的重要纽带。
既坚持公正司法,又兼顾人文关怀。
娄底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真心实意关心群众合理诉求,解决民生之急。构建集“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司法鉴定和公证指引”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形成层层有人管事,事事有人服务的“窗口化”服务体系。
探索“五化”智慧矫正模式。依托省级信息平台、“在矫通”等先进终端,通过远程接收指令、人脸签到、在线学习和在线帮扶等,实施精准监管,建立起集业务管理、移动执法、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应急处置等功能于一体的全智能化体系,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同时,通过入监帮教、入户结对、入校培技、入企安置等方式,帮助一大批安置帮教对象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消除不稳定因素。
形成“大普法”格局。利用元旦、春节、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和时间节点,广泛发动并组织开展一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动1059名大学生志愿者,先后在全市开展了72场集中“送法下乡”活动,服务群众近9万人次,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人次,在全省大学生“送法下乡”总结交流会上,新化县、涟源市获全省先进单位,新化县司法局作为全省两个县级司法局作典型发言。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7个,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3个。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主题活动。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申请即受理”即办式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和“应援优援”。针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辩护案件,优先指派具有业务专长的律师办理,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设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点,安排律师在市妇联维权家儿部提供坐班服务。
以制度引领公证。建立公证处党支部,制定和完善公证卷宗归档责任追究办法、公证质量日常督查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为民办实事清单等制度办法;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公开公示事项清单及受理条件、收费情况等基础信息,优化办事流程,最大限度精简程序、减少环节,完善便民服务举措,缩短办证期限。
打造法律援助品牌。建立常态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集中评查活动,提高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度。建立“娄底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为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提供专家人才支撑。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落实到案件办理各环节,建立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奖励和惩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