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制度,重点做好血液透析患者、孕产妇、儿童、肿瘤放化疗以及急救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医疗救治服务,不得以“无核酸检测结果”等原因推诿、拒诊或延误;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合理设置缓冲区,为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但需要紧急救治或入院治疗的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救治服务。
北京市这一“明令”是对防疫“二十条优化措施”的正确解读,也是对群众呼声的积极回应。画/王铎 文/李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