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现有恒大天英、津湘投资等4户债权资产拟进行处置。上述债权抵押物位于长沙市、益阳市、娄底市,类型为土地、商铺,债权余额共计82,372.82万元,具体信息详见标的资产清单。上述债权资产打包处置。
该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人:时经理
联系电话:0731-89945723
电子邮件:shihuanhuan@xjjt.com.cn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二期T1栋39-40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18907490416(李先生)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ishuai@xjjt.com.cn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附件:资产清单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3日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2022年11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22年11月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该金额中的800万元为债务人因违约而不再豁免的债务所产生的债权,其余为代垫的诉讼费、保全费。
5、湖南汇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破产清算,根据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16日出具的(2020)湘0481破1号之十《民事裁定书》及《湖南汇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我司申报的担保债权的分配金额为2,623,996.64元,该待分配金额为转让基准日前归属于我司的权益,不属于转让的标的债权范围,已在转让债权金额中予以扣除,分配后湖南汇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笔债权的担保责任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