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12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宋三龙 向海)今天,绥宁县登记在册的4800株古树名木正式成为“被保人”,今后治病救护皆“老有所保”。这是我省首次由政府出资为古树名木购买保险。
湖南是全国古树名木集中分布区之一,拥有古树名木近24万株,其中,“最老”古树树龄高达2500年。
“每株保费15元,附加责任险每株保费10元。”绥宁县林业局局长费立功介绍,自保险合同生效起,一年内,投保古树名木发生倾倒、倾斜、折断以及主干分枝折损掉落等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将按约定负责赔偿,累计责任限额100万元、每次事故责任限额25万元;因火灾、爆炸、空中飞行物体坠落和除地震、海啸以外自然灾害导致投保古树名木倾倒、倾斜、枯萎以及主干分枝折损,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施救工作费用,累计救护费用限额20万元、每次事故限额1万元。
据悉,近年我省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不断增强,为救护长势衰弱植株设立财政经费保障,但对于数量庞大的群体而言杯水车薪,在意外致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病虫害等事故影响下,全省平均每年有500株以上古树面临死亡威胁。此次,绥宁县林业局与保险公司联合,以绥宁县为单位投保,保费12万元,为全县百年以上古树名木购买了“古树名木责任险”,开启我省保护古树名木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