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8月19日讯(全媒体记者 周小雷 王文)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凡是在长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工业地产),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财政补贴。这是近日长沙县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采取的系列举措之一。
长沙县将通过实施购房财政补贴政策,降低市民购房成本。凡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在长沙县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工业地产),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以及契税、维修资金缴交时间均在此时间段的购房人,按所交契税的50%发放财政补贴。如享受该补贴后退房的,须退还补贴后方可办理相关退房手续。
同时,通过发放购房补贴,支持人才购房。对45周岁(含)以下的重点产业博士以及事业单位新引进博士,在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对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在长沙县首次购房的,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购房补贴。其他类别的人才购房补贴依据《长沙县长沙经开区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 加快推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执行。
此外,长沙县采取优化拿地条件、优化项目资金监管等措施,缓解房企资金压力,支持开发企业、施工企业打造精品工程,建设高品质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