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湘潭高新区企业湖南天利恩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清场,确保8月23日前,将这116亩用地腾退给湘潭高新区。这为我省各地后续处理低效、闲置、改变用途用地以及“腾笼换鸟”工作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天利恩泽2008年与湘潭高新区签订用地合同,建设面积约116亩的太阳能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基地,2009年与原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和补充协议。截至今年初,已使用土地约66亩,未利用土地50亩,建成用地近10年来年均亩均税收均低于1万元,且已出租给10家第三方企业使用,属长期低效和闲置利用土地并涉嫌违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已列入园区用地清理和腾退企业目录。
为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突出亩均效益导向,加快推进“五好”园区建设,湘潭高新区制定存量土地处置任务“一地一策”处置方案,工管委主要负责人挂帅,周调度、月讲评、季通报、年考核。
湘潭高新区组建协议收回和强制收回2个工作专班,协议谈判组、强制收回组、综合保障组3个行动小组,开展法律认定、项目谈判、依法执行等工作。在谈判过程中,充分尊重原土地权利人意愿,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与之开展10余次磋商谈判。同时,各专班深入调查,协调市资规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和收回决定书,确保依法稳慎推进。湘潭高新区还积极为租赁户推荐新场地,综合施策给予限期搬离奖励费用。
目前,天利恩泽场地已被金杯电工电磁线有限公司选中,建设新能源汽车专用电磁线项目。为此,湘潭高新区各部门正加快推进,确保土地按时挂牌,实现“拿地即开工”。
截至目前,湘潭高新区今年已处置低效(空闲)用地13宗1168.19亩,为年度目标的107.58%。下阶段,将倒排3年处置目标任务,针对入园时间早、闲置时间长、盘活难度大的,采取“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原则进行;针对早期合同协议不清晰的,依据法律法规,尽快与项目方开展谈判;针对再投资的闲置用地,遵循“节约集约、以用为先”原则,加大对盘活闲置土地再利用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二次有效使用;针对短期难以建设的,积极开展协商收回,为置换项目预留用地。(彭 婷 刘 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