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宏同志:
你无故长期旷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学院相关制度规定,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已依法解除了与你的聘用关系。请你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我单位人事部门办理解除聘用关系和离职的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
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