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7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颜石敦 通讯员 彭广业 杨庆)桂阳县流峰镇璜溪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某,通过虚报乡村振兴项目工程量,以虚假合同报账方式,套取资金73670元用于支付工程款和村内日常事务开支,李某日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李某的查处,源于桂阳县乡村振兴工作专项监督检查。今年,桂阳县纪委监委制订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清单,明确政策落实、项目管理、保障制度等方面监督任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该县纪委监委还开展“一卡通”专项整治,对教育、民政、农业农村、林业、卫健等资金数额较大、问题易发多发的部门资金进行重点监督。
桂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曹伟介绍,今年来,全县查处乡村振兴领域微腐败案件26件,处理28人,追缴资金62.12万元,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